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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隨筆: 智慧的君王 二

  • Writer: 陳濟民
    陳濟民
  • Nov 4, 2025
  • 2 min read

馬太福音二廿章15-46


對一個第一世紀的猶太人而言,談到智慧,當然是不能不談上帝在舊約說的話,特別是摩西五經; 而談摩西五經,就不能不談律法。因此,我們也就在二廿章15節至46節這一段看到主耶穌處理二個核心問題: 律法的基本精神和中心人物



誡命   愛神與愛人 廿二34–40


第三個考試是「原則性」的問題。什麽是最大的誡命?當時的法利賽中之律法師,是將律法「量化」,分大小、難易與輕重,因此造成律法中有365條禁令;248條正面誡命,一共為613條。而耶穌提供的答案是原則性的: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也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37-40節)


最後一句話的內容: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在登山寶訓曾經出現過。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麽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講的就是愛!

在馬太福音中,我們更是看到主耶穌強調遵守律法時不能忽視憐憫 (太九 13; 十二 6)。

身份   大衛之子與神子 廿二41–46


第四個考試是「表面性」的矛盾,不同之處在於這一次是耶穌反問法利賽人,意即考官與考生之角色互換。耶穌問他們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廿二41-45)此處耶穌所引用的舊約經文,是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耶和華對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做你的腳凳。 


在此段的問答之中,耶穌同樣也使用這種表面看似有衝突與矛盾的經文來詢問法利賽人,而耶穌所出的考卷,立刻將這群宗教領袖考倒了,所以馬太福音作者寫道: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麽。(廿二46)可見在整個律法的爭論之中,透過彼此答辯與思考,耶穌獲得全面性勝利!無論是熟悉律法五經的法利賽人,或是不接受復活的撒都該人,都只能啞口無言的服輸。


當然耶穌所提出的這個考題,其實在聖經中是有答案的,在希伯來書第一章,論到神的兒子時,所引用舊約之經文,就是出自詩篇一百一十篇1至4節上帝讓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成爲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祂來到這個世界上,按肉身既是大衛的子孫;但同時又因爲祂是上帝的獨生子,所以大衛還要稱祂爲主。


以下為筆者所著馬太福音廿一1~廿五46的註釋,內容註釋, 相關討論問題與講道大綱。所有資訊歡迎使用只須註明出處. 讀者若有興趣知道更仔細的內容,可進一步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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