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課 救世的仁君與門徒: 仁君的審判
- 陳濟民

- Oct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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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1~廿五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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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結構
1. 謙卑的王得讚美 廿一1–11,14-17
*預言應驗 vv. 1-5
*群眾歡迎和撒拿 vv. 6-9
*祂是誰? vv. 10-11
*十節驚動–––– 像地震撼動。
*展現救恩––––緊跟著潔淨聖殿之舉 vv. 14–17
死海團體禁止瘸子、瞎子和聾啞者加入及參與彌賽亞筵席 (1Qsa ii.5-22,
1QM 7:4-5, 4QDbCd 15:15-17),
而法利賽遺傳禁止他們在聖殿中朝見神(m. Hag. 11參申 十六16,撒下五8)。
2. 禱告之殿得成全 廿一12–13,18-22
*潔淨聖殿 vv. 12-13
換錢––––交丁稅和買祭物用。用的卻是推羅的錢幣,上面也有鷹像!
鴿子是窮人的祭物!
引用賽五十六7, 耶七11。參亞十四21。
*禱告大能 vv. 18–22
無花果是窮人的食物。有時冬季無花果會沒成熟而留在樹上的。
移山 ––––耶路撒冷在環山之中,不能字面解釋。
1.權柄的來源 廿一23–27
2.審判的警告 廿一28~廿二14
*不信的罪 廿一28-32
*不信的結果 廿一33–46
籬笆––––防野獸及外人 (參詩八十 13-14, 賽一8)。
石頭打死––––對付假先知的方法(參出十九13; 利廿2,27;廿四14,16,23;
申十三11 (10);十七5; 廿一21; 廿二21,24; 代下廿四20-21; m. Sanh. 74,93.)
*呼召與揀選 廿二1-14
禮服––––可能是剛洗乾淨的衣服 (參亞三3-5, 啟三4,5,18; 廿二14;
I Enoch 62:15-16; m. Ta’an 48)。
國王有時會為客人預備(參王下廿五29; 帖六8-9; 啟十九8)。
當代拉比會以問題「考」別人。
分四類 細節應用;表面的矛盾;諷刺性問題;原則性問題。
1.納稅 上帝與該撒 廿二15–22
不納稅就是革命行動,而那時猶太人的革命又是為了維護聖殿。
當歸給神的是獨一神的榮耀,不能拜偶像。
2.復活 聖經與大能 廿二23–33
主的邏輯是 神若是「現在活著的神」,祂就不可能是死人的神。
3.誡命 愛神與愛人 廿二34–40
律法的總綱就是律法的精要。它是律法的基本精神,也是行為的指導原則。
Bernard de Clairvaux 論人生四階
愛人是為已
愛神是為已
愛神是為神
愛已是為神
4.身份 大衛之子與神子 廿二41–46
一般拉比們處理這類問題,是說兩面都對。
1. 法利賽人的罪 廿三1-36
*原則 自高必降卑 廿三1–12
摩西的座位––––在會堂前方律法櫃旁石頭的座位。
佩帶的經文––––出十三9,16; 申六8,十一18.
繸子––––民十五38,申廿二12,參太九20。
*傳教 本末倒置雙禍 廿三13–15
*教導 顛倒輕重雙禍 廿三16–24
十六節––––法利賽人的邏輯是債主不可能拿祭壇還債;
但可以說欠債人所獻的金子,和壇上的祭物是他的。
主耶穌認為這種分別與起誓本身根本無關。
廿四節––––拉比會把酒過濾,以防不潔淨的昆蟲。
蠓蟲與駱駝在亞蘭語發音近似,qalema’ and gamela’。
*行為 假仁假義雙禍 廿三25–28
*言語 言行不一的禍 廿三29–36
撒迦利亞––––參代下廿四22,路十一50
*結局 歎息––––機會難逢 廿三37–39
2. 聖殿被毀 廿四1–2
1. 末日的預言 廿四3–51
a.未來的事 廿四3-31
*預兆 廿四3–14
饑荒、地震––––神審判的行動。王上八37,耶十四12,廿一7,
結五2,14,21
福音的傳揚是未世的象徵之一。參太十三10
*現象 廿四15–28
鷹––––指主再來時的現象極明顯,好像看到鷹就是有死屍處。
參路十七37
*再來 廿四29–31
b.今日之責 廿四32-51
*警醒 廿四32–44
*忠心 廿四45–51
2. 審判的比喻 廿五1-46
*十童女 廿五1–13
猶太人婚宴常在黃昏後。照明是用碎布包在桿上,沒有油的當然燒
不久。這些「童女」並非客人,而是鄰人。參加迎親隊伍就可加入
跳舞。
*按才受託 廿五14–30
埋在地下––––這是當時認為最妥善的防盜法。埋下後失竊就沒有償
還的責任。
*山羊與綿羊 廿五31–46
這段話本身不是比喻,是未日預言。
萬民––––在馬太福音書指非信徒,廿四9,14,廿五32,廿八18-20。
*分羊––––白天一起牧養,晚上山羊怕冷,綿羊愛新鮮空氣。
II. 內容
A. 謙卑的君王駕臨 廿一 1 – 17
1. 謙卑的王得讚美 廿一1–11,14-17
耶穌從未以一種高姿態君王的出現,除了上述之廿章提及祂的溫柔、謙卑與憐憫之外,馬太福音廿一章1至2節所開始的另外一個段落,其在揭幕的敘述中也指出:耶穌和門徒將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欖山那裏。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裏去,必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裏,還有驢駒同在一處;你們解開,牽到我這裏來。這個段落之叙述,讀者應該是非常熟悉的——耶穌是騎著驢駒;而不是騎著駿馬。
預言應驗 vv. 1-5
爲什麽耶穌是騎著驢駒?因爲在廿一章4至5節中指出:這事成就是要應驗先知的話,說:要對錫安的居民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是溫柔的,又騎著驢,就是騎著驢駒子。而這段經文的記載,在結構上也是非常值得注意的。
從一開始的1節至5是宣告:耶穌要應驗先知的預言,所以他就騎著驢駒進入耶路撒冷城。6節到9節則是清楚地看見耶穌非常受到群眾的歡迎。而在10節至11節的描述中,馬太福音十六章的問題又再次出現:「這是誰」?但是這一次衆人所能够得到的答案,只是: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耶穌。(廿一11)
然後接續發生的事情,是耶穌進了神的殿(廿一12),此處提及神的殿,需要注意的是13節之經文為「進聖殿」之核心——我的殿必稱爲禱告的殿!這也是耶穌把一切做買賣的、兌換銀錢的人趕出去之原因。相對的,在14節的描述中,卻是在殿裡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這一句話很明顯地是作者的按語,表面上與「潔淨聖殿」的事情無闗,但馬太福音的作者卻是藉此表達主耶穌的事工,其實也不符合當代一些人對「救恩」的看法。死海團體禁止瘸子、瞎子和聾啞者加入及參與彌賽亞筵席 (1Qsa ii.5-22 1QM 7:4-5, 4QDb Cd 15:15-17),而法利賽遺傳中禁止這類人在聖殿中朝見神( m. Hag. 11參申 十六16,撒下五8)。換言之,馬太福音作者的這句話,其實具有相當的重要性——它表示主耶穌潔淨聖殿的行動,主要是實踐神的救恩,讓萬民都可以禱告讚美神。
饒富興味的是當耶穌做這些事情之後,反而引起小孩子的喊叫與讚美: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而呼喊的內容是與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時,群眾所呼喊的內容全然相同,但是文士與法利賽人卻沒有辦法接受並且惱怒(廿一15)。
2. 禱告之殿得成全 廿一12–13,18-22
馬太福音講述主耶穌潔淨聖殿的事蹟,經文出現的秩序相當特別。在馬太福音廿一章1節至11節中,是先提及主耶穌進城並得到稱頌,而「潔聖淨殿」的事情,只在12節中稍微交代,就接著在13節說明「聖殿」真正的功能, 其引用之經文來自以賽亞五十六章7節與耶利米書七章11節(另請參撒迦利亞書十四章21節)。接著馬太福音廿一章14節至17節,又回到主耶穌得著稱頌的課題上,並且又再次引用舊約的經文。因此,筆者以為此段經文的重點是聚焦於「成全」;而不在潔淨。
接著在馬太福音廿一章18節至22節中,耶穌卻又再次回過頭來,教導門徒一個很重要的功課,就是要學會禱告!讀者通常在面對廿一章19節之經文: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甚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會以為是在說明無花果樹只長葉子,卻找不到果子,因為在舊約中的先知,曾針對以色列在宗教與道德上的失敗,將之比喻為不結果子的樹,例如耶利米書廿四章之1至8節以為百姓是壞掉的無花果,彌迦書七章1節則是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所以很容易以為這段內容,是指向以色列人的結局。
這種看法固然沒錯,但其實不需要以系統神學來詮釋這個現象,而此段經文真正要讀者注意的是在20節:門徒看見了,便希奇說:「無花果樹怎麽立刻枯乾了呢?」 然後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也必成就。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麽,只要信,就必得著。」(廿一21-22)
所以「禱告」的主題又再次出現,而上述之經文在馬太福音十七章20節也曾出現過,也就是當耶穌登山變像之後,祂下了山對門徒說過類似的話: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可見禱告是具有極大之能力!
所以無花果立刻枯乾的事情,在馬太福音作者的文本進行中,是用來作爲禱告得蒙垂聽的一個例子。爲什麽作者要如此安排呢?因爲上帝的殿必稱爲禱告的殿!這是馬太福音中對「禱告」非常重要之教導。
B. 審判子民 廿一 23 ~ 廿二 14
耶穌進入騎驢耶路撒冷之後,就正面地展開與法利賽人、祭司,以及當時的宗教權威的衝突。因此筆者為廿一章23節之後的內容,所下的標題是「審判子民」。
1.權柄的來源 廿一23–27
在這些衝突之中,可以看見耶穌是相當不留情面的與這群領袖對話:耶穌進了殿,正教訓人的時候,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來問他說:「你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耶穌回答說:「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若告訴我,我就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廿一23-24),當這群宗教領袖理直氣壯地提問時,耶穌也絕不客氣!而且耶穌給他們回答內容,其實是指出:你們所提問的內容是多餘的,因為即便是我清楚地回答了,你們也不會相信!所以接著耶穌就反問他們:約翰的洗禮是從哪裏來的?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廿一25)耶穌是使用當時猶太人問答之方法,將兩種答案放在詢問者的前面,請詢問者自己回答。
耶穌透過詢問施洗約翰洗禮是從哪裡來的?也指出這群宗教領袖最基本的問題,並非在於耶穌是否清楚地說明祂的權柄從哪裡來,或是他們真的是不知道耶穌的權柄從哪裡來,而是在根本上他們是「不信」的心態。
所以透過詢問耶穌權柄之來源,在主題上又是回到馬太福音十一章與十二章的內容中,換言之,就是因著「不信」,是會讓人眼睛瞎掉而看不見;耳朵失聰卻聽不見!
2.審判的警告 廿一28~廿二14
因此耶穌接下來就以三個比喻,來說明他的身分與宗教領袖回應的態度。因爲和合本聖經在段落安排中,是將第三個比喻放在廿二章的開始,感覺上像是另外展開的段落,所以三個比喻就被切斷,比較看不出來其實彼此是有連慣性的——兩個兒子(廿二28-32)、兇惡園戶(廿二33-46)、喜筵(廿三1-14)。
而在此段落之中,耶穌是一連串用了三個比喻來加以說明,這又是馬太福音作者慣用的筆法之一。就如馬太福音作者在八章至九章的結構安排中,往往都是以三個神蹟為一系列,再加上一句按語以及一段講論(請參本書第四章之表格),而在此處則是出現三個比喻,然後在馬太福音廿五章中又再引進三個比喻。當然在馬太福音廿五章的架構也與此處類似:十童女、按才幹受託負、綿羊與山羊。而其中「綿羊與山羊」之段落不僅是比喻而已;且是帶著濃厚的先知信息!而廿一章的三個比喻,基本上則都是用以「定罪」的——也就是指出這群宗教領袖的錯誤與罪惡。
不信的罪 廿一28-32
第一個比喻重點在於:應當要聽從上帝的話,但事實上卻沒有做到,這樣的生命是沒有用的。然後在31節做出之結論是: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
不信的結果 廿一33–46
第二個比喻的篇幅比較長,但耶穌在廿一章43至44節的回應,卻是更為嚴厲的: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 而這句話其實上是緊接在42節所引述舊約的經文之後:「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爲希奇。」這句經文是出於舊約詩篇一一八篇22節。
而詩篇一一八的標題是:因勝利而稱謝耶和華。所以在開始的1節至4節中,是呼喚所有的人都要讚美耶和華,因爲祂的慈愛永遠長存。然後進入第五節之後,就讓讀者看見了原因,爲什麽是耶和華的慈愛永遠長存?是因為: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他就應允我,把我們安置在寬闊之地。接著詩篇作者在8至9節就表達出:所以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人;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王子。
詩人表明應該依賴並投靠上帝,於是10至12節的內容,就說明依靠上帝會有什麽結果:
萬民圍繞我,我靠耶和華的名,必剿滅他們。
他們環繞我,圍困我,我靠耶和華的名必剿滅他們。
他們如同蜂子圍繞我,好像燒荊棘的火,必被熄滅;我靠耶和華的名,必剿滅他們。
所以就詩篇一一八的架構而言,是一節比一節的情況更嚴重,然而卻不斷地重複同樣的主題,意即作者單單依靠耶和華,耶和華必定會得勝!所以每一節的最後一句都停在:我靠耶和華的名,必剿滅他們!從10節至12節的三句經文其實是一組的,指向對耶和華的信心。
然後13至14節提及:你推我,要叫我跌倒,但耶和華幫助了我,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他也是成了我的拯救。這是詩人回過頭來,將榮耀歸給神。所以15節就宣告說:在義人的帳棚裡,有歡呼拯救的聲音。然後是在拯救之後的讚美詩歌。詩人在22節指出: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因為在這篇詩篇的前面,詩人原本就是「被棄絕」的,所以,整篇詩篇就是慶祝耶和華的勝利與拯救!
透過詩篇一一八篇的對「石頭」的概念,當下也就讓耶穌想起另外一塊石頭。意即在但以理書所描述的那塊石頭,在但以理書二章中提及,尼布迦尼撒王夢見一個大像,然後這尊大像是用不同的材質去構造的,而在二章45節指出:你既看見非人手鑿出來的一塊石頭從山而出,打碎金、銀、銅、鐵、泥,那就是至大的上帝把後來必有的事給王指明。這夢準是這樣,這講解也是確實的。」 所以馬太福音這段內容真正的意義,在於指出耶穌基督——這塊石頭,將來要毀滅所有世界上的帝國強權。
但在當時,耶穌是用「石頭」來說明:這塊石頭在具有毀滅力量之前,卻是被匠人所棄絕的。所以馬太福音作者就先引用詩篇一百一十八篇加以說明,而後才提及先知但以理書的內容。這種引述方式,與聖經神學中對「人子」的觀念是相同的,因爲在但以理書中的人子形象,也是一位先受苦的人子,而後才從上帝那裡得著榮耀!因此「人子」本來就是那些受苦義人的代表(但七13-14)。
所以耶穌在這個比喻中,就是將他自己比擬為葡萄園主的兒子,是值得尊敬且要承繼産業的,但是這些兇惡的園戶卻把他殺了,等到園主回來時,卻將這些惡人除滅。因此,這位被棄絕的園主兒子,正如詩篇一一八篇裡面所描述的那塊被棄絕之石頭;但同時卻也是但以理書中所以為的,是一塊具有毀滅列國的石頭。
呼召與揀選 廿二1-14
第三個比喻是廿二章1至14節的喜筵比喻,這是屬於正面性的比喻,雖然其中是有人拒絕而不參與筵席,但是這個王卻將這個恩典的邀請繼續傳揚出去,藉此表明屬乎上帝的筵席,還是繼續會有人進來!因此具有承上起下的作用,因為是聚焦在於審判子民——呼召與揀選。
此段落中的特別之處,是在於廿二章11節至14節之描述: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麽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脚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因爲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換言之是明文指出,若是被邀請去赴王的筵席,那麽必定是要遵照王所立的「規矩」而行。顯而易見的,馬太福音作者之所以會加上這段描述之內容,最主要原因是此比喻乃是針對祭司長與民間的長老而說的,因為也是他們首先提出質問的(廿一23)。
C. 智慧的君王 廿二15 – 46
廿二章15節至46節,是主耶穌以「拉比」的身份與猶太人進行辯論,而且內容都是環繞著對「律法」的認知上。因為在當時代的拉比也會以問題來考問他人,而內容多半可分為四類。第一類是細節的應用;第二類是表面上的矛盾;第三類是諷刺性的問題;第四類是原則性的問題。
而這四種「考試」形式,在馬太福音整卷的敘述中,都可以從宗教領袖與耶穌的對話中看見。所以就在耶穌快要結束人生旅程的最後階段中,馬太福音作者再次讓讀者看見耶穌基督來到人世間,確實是為了要「成全」律法。同時,祂所教導的內容也的確是與當代的文士與法利賽人的教導,有著截然不同的詮釋,並且具有更大的權威。而此處不單指出耶穌具有更大的權威;同時有清楚交待祂比教導律法的老師們更懂得聖經。
1.納稅 上帝與該撒 廿二15–22
第一個是屬於「應用性」的問題: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廿二17)這也是一個兩難問題:因為若是要納稅,猶太人會以為你不愛國;若是不納稅,又會立刻向羅馬政府告狀,說你是反叛分子。在當時所納的是「人頭稅」,這也就是報名上冊、戶口普查之原因,如同路加福音所描述約瑟當時回到伯利恆,為要回到家鄉報名上冊。(路二1-4)但在當時法利賽人是反對納稅的,因為認為這是臣服外族且是污辱神的記號,然而,他們卻找希律黨之人(保皇黨)來質問: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廿二15-16)
此外,當時納稅用的「錢幣」是羅馬政府所鑄造的錢幣。在其上一面有當時皇帝的肖像,肖像旁邊刻著有「神聖奧古士督之子,該撒提庇留」;錢幣的另一面有皇帝母親的肖像,而旁邊刻著有「大祭司」的字眼。錢幣上的肖像說明它是由誰發出的,因此也屬於那位皇帝。當時的猶太人都避免用這種錢幣而改用銅幣。
然而,誠如筆者為此段落所給予之大標題,耶穌是那位「智慧的君王」,因此在這回答的兩難之間,耶穌的智慧就是從中走出第三條路線來——尊重政府順服神。
耶穌所採取的方式,很值得今日在討論「倫理」議題時作為典範。因爲現今在面對倫理的議題時,經常是採用兩種極端的解決之法,然後認為若不是從中二選一,那就是無路可走!舉例而言,若是你的配偶或至親,罹患一種相當嚴重的病症,而若想要積極醫治,必須耗費相當大的金錢,但是你的收入或積蓄,無法負擔如此昂貴的醫療費用,但卻希望親人可以痊癒,那麽你該怎麽辦呢?是否可以用不正當手段去處理,或是欠債累累,影響家人生活?還是眼看親人的死亡?
其實,在當今社會中有很多情境,是沒有絕對的答案。往往是在兩難或衝突中,必須做出一個選擇,並且不一定可以為自己所做的決定負上責任或代價。這是現代倫理需要去面對之結果。
可是從耶穌基督與當時猶太領袖的對話之中,可以看見他另闢蹊徑。先前在馬太福音十九章時,這群宗教人士詢問耶穌:可以離婚嗎?耶穌就提供了第三種選擇與思維。此處考試的動機則更加清晰: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內容也更明顯:猶太人需要向羅馬帝國納稅嗎?
無論耶穌回答是與否,都將會引發進一步的問題,所以智慧的耶穌提供第三條思路,而其中是蘊含著舊約聖經的智慧。換言之,在雙面都不討好的情境與作法中,還是可以有解决之途,意即不要依照所設計的問題方向,而後走進死胡同中。透過耶穌基督的回應: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廿二21)可以去學習在應用的問題中,走出一條很實際可行的路線。
再舉一個在美國曾經備受注目與探討的話題,就是墮胎與愛滋病的問題,因為這狀況不但日漸氾濫而且趨向年輕化,所以政府計畫免費贈送避孕套,且直接進入校園發送,而後在包裝的廣告上標示著:愛比性關係重要;但安全的性關係實屬上策。此舉動在當時,曾引發基督教界的自由派與保守派雙方的激烈衝突與爭執。保守派以為聖經中,絕對禁止所謂的非法性行爲。因此,政府不可以在廣告信息中,認同所有的性行爲都是合理的,只要做好「安全」的措施,這是不合聖經真理的教導。然而對自由派而言,認為目前四處可見的墮胎手術,同時社會中充斥許多非法的棄嬰,若不及時解决這種現象,將來會製造更多棘手的問題。
在彼此爭論不休中,筆者聽見一位在黑人區的牧師之解决方法,心中倍感佩服與尊敬。讀者要知道在美國的黑人貧民區當中,充斥著各種的社會問題,同時也是性行爲最混亂的地方。其中最現實的問題,就是有很多十幾歲的女孩,甚至中學都沒有畢業,就已經生孩子的情况,所以要減少這種現象,在黑人區的教會中牧者是怎麽教導呢?就是提醒非基督徒,要安全性行為(safe sex);但若是基督徒,就要求絕對不可以亂來。
這是黑人區牧者所走出的第三條路,而且是一條可行之路!因爲教會牧者業已看出,若是強硬將基督教的道理去要求非基督徒,根本就行不通,只是製造反感而已。因此他們就教導非基督徒,要有最基本的道德界線,至少謹慎小心且注意安全,不要製造更多的不良結果與惡行循環。但若是基督徒,就必須絕對聽從上帝的命令,沒有任何的例外。
這是美國黑人區牧師的智慧,將一個基督教界非黑即白且無止盡的紛爭當中,他們走出另外一條路線,而且是具體可行的方案。而在馬太福音所記載耶穌的回應時,也是提供這樣的出路,耶穌的回應是:尊重政府順服神!因為在世俗的國度中是凱撒在掌權,同時在實際生活中,以色列民是受其保護的,並獲得某些宗教上的權利,所以付稅是正確且合理的。但神聖的國度是上帝在掌權,不屬於任何政權體制,二者不相衝突。這觀點與希律黨以為羅馬人作王,或是法利賽人以為上帝作王之觀點都不一樣。
按照上帝的智慧而行,就可以不用走入死胡同,而有活路的。所以當耶穌回答之後,廿二章22節就指出:他們就希奇,離開他走了。同樣地,在牧會過程中,若是遇見信徒陷入困境時,不要只是遵循刻板的倫理規範,答案也不一定是非黑即白,避免造成結果是兩條死路。
2.復活 聖經與大能 廿二23–33
第二個考試是屬於「諷刺性」的內容,是由撒都該人提出的,同時也有表面性衝突的問題。而諷刺性的內容是什麽呢?因為在聖經中記載有復活的事件,但是撒都該人卻不接受這種真理與教導,甚至常常嘲諷: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廿二23)。
所以他們就舉出一件個案:從前,在我們這裏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末後,婦人也死了。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因爲按照舊約申命記廿五章5至6節中記載: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所以撒都該人透過既是屬於摩西律法,卻又是複雜的婚姻關係來詢問耶穌,有關「復活」之後如何處置這狀況。
而耶穌的回答就更妙了!耶穌基督告訴他們說:你們錯了:因爲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廿二29-30)然而爲什麽死人可以「復活」呢?耶穌的解釋是:論到死人復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廿二31-32a)或許有些讀者不能明白這段話語是什麼意思?這句話與復活有什麽關係?因而耶穌接續就宣稱: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廿二32b)
對猶太人而言,亞伯拉罕、以撒與雅各,是他們所尊敬的先祖,但同時也是已經去世之人。然而當亞伯拉罕死時;以撒還活著,以撒死時;雅各活著,即便雅各死時,上帝卻永遠長存。所以在上帝的眼光中,祂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因為事奉上帝的人,是與上帝一樣,都永遠活著的!這是耶穌基督對舊約的解經與對復活的理解,意即是從上帝永遠活著之真理角度,來解答復活的問題,這也正是耶穌基督的高明之處。
筆者每次閱讀此段經文,真是由衷地佩服耶穌基督對聖經的認識。因爲聖經中不斷地出現,神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與雅各的上帝,筆者也不知道念過多少次,但從來不會像耶穌是從這種角度去思想。透過耶穌的詮釋是真正被提醒:上帝是永遠活著的真神!
3.誡命 愛神與愛人 廿二34–40
第三個考試是「原則性」的問題。什麽是最大的誡命?因為在當時的法利賽中之律法師,是將律法「量化」,分大小、難易與輕重,因此造成律法中有365條禁令;248條正面誡命,一共為613條。而耶穌提供的答案是原則性的: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也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37-40節)
最後的這句內容: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會讓讀者聯想到在馬太福音何處曾經出現過?是在登山寶訓!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業已教導過這些內容,特別是: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麽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換言之也就是愛!而在此處經文中,耶穌又再一次指出「愛」是總綱。十一世紀天主教熙篤會修士伯爾納鐸(St. Bernard de Clairvaux,1090-1153)在論述信徒人生之四個階段,他以為是:愛人是為已、愛神是為已、愛神是為神、愛已是為神。
在馬太福音第五章耶穌的教導是: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或者是你們如何看待一件事情;但我實在告訴你們應當如何,以這種結構方式來進行對話。最後耶穌則是用「愛」來做總結與高峰。因爲祂來到世間並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且是真正活出律法的要求,這是超越法利賽人或文士所教導或執行的內容。也正是基於此,才是真正抓準舊約律法的精神。因此,凡是跟從耶穌基督的人,其所要成全的義,一定是超越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
4.身份 大衛之子與神子 廿二41–46
第四個考試是「表面性」的矛盾,不同之處在於這一次是耶穌反問法利賽人,意即考官與考生之角色互換。耶穌問他們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廿二41-45)此處耶穌所引用的舊約經文,是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耶和華對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做你的腳凳。
而在此段的問答之中,耶穌同樣也使用這種表面看似有衝突與矛盾的經文來詢問法利賽人,而耶穌所出的考卷,立刻將這群宗教領袖考倒了,所以馬太福音作者寫道: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麽。(廿二46)可見在整個律法的爭論之中,透過彼此答辯與思考,耶穌獲得全面性勝利!無論是熟悉律法五經的法利賽人,或是不接受復活的撒都該人,都只能啞口無言的服輸。
當然耶穌所提出的這個考題,其實在聖經中是有答案的,在希伯來書第一章,論到神的兒子時,所引用舊約之經文,就是出自詩篇一百一十篇1至4節: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甘心犧牲自己;你的民多如清晨的甘露。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在這段經文之中,聖經並未給與提示或是答案,同樣地,在馬太福音廿二章中,耶穌其實也沒有給法利賽人答案。但上帝讓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成爲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祂來到這個世界上,按肉身既是大衛的子孫;但同時又因爲祂是上帝的獨生子,所以大衛還要稱祂爲主。
D. 今世的審判 廿三1~廿四2
馬太福音從十六章之後直到二十章,是針對「教會生活」之教導:何謂跟隨耶穌?什麽是十字架的道路?從廿一章開始,則焦點放在耶穌基督,其中進耶路撒冷之後成為高峰,因為耶穌開始走向「上十字架」的道路。並且在此之前,祂彰顯其大能並展現其權威,在面對試探與詢問時,充分顯明其過人之智慧。也就是在這種的背景氛圍之下,馬太福音作者帶進廿三章之內容:耶穌基督開始對法利賽人嚴加譴責。
1. 法利賽人的罪 廿三1-36
原則 自高必降卑 廿三1–12
在廿三章中1節至12節,是耶穌對法利賽人的錯誤加以糾正,他們是言行不一(3節)、誤解聖經(4節)、貪圖尊榮(5節),但真正最重要的,則是在談論一個基本原則,意即至高的必降卑: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廿三12)
第2節指出: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此處描述是需要說明當時的背景,在耶穌時代,在會堂的前方,一個小房間,裡面有一個櫃子是用來擺放律法書的,有旁邊則一個石頭的座位,當時稱此為「摩西的座位」。假如讀者去聖地旅遊,在迦百農中有一個景點,是古時猶太人會堂的遺址。進門口處之左邊,就有石灰石之摩西的座位。而摩西座位,意謂著是律法之傳承者,當時認定的是從摩西已降,接續的是約書亞、先知、文士與法利賽人。
而文士或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子上,是要做什麽呢?若從聖經的背景來加以說明,在路加福音四章16節可以看見: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可見在當時聚會時,猶太人是會拿出律法書並加以誦讀。在使徒行傳十三章15節,也記載著:讀完了律法和先知的書,管會堂的叫人過去,對他們說:「二位兄台,若有甚麼勸勉眾人的話,請說。」同樣也是在聚會中,除了誦讀律法與先知書之外,有時候還會邀請人,加以分享剛剛所誦讀之神的話語。所以在路加福音四章中,耶穌念完以賽亞書之後,祂就接著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四12)可見耶穌在念完了經文之後,是有分享與解釋的。而使徒行傳十三章16節,路加描述著:保羅就站起來,舉手,說:……接下來使徒行傳十三章16至47節,就是使徒保羅針對經文內容所講述的一篇信息。
基於上述背景,所以耶穌指出:文士與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廿三2-3),這正是因為他們坐在教導的位置上,在聚會中誦讀律法書或先知書,而後加以教導與解釋。而耶穌所謂的「都要遵行」,是指向摩西的律法,反而法利賽人與文士即便是坐在摩西位上,他們本身所說的話語,不具有任何的權威,因而耶穌加以吩咐: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爲;因爲他們能說,不能行。(廿三3)
這群宗教領袖,不只能說不能行,同時也因為錯解經文的意義,所以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是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廿三4),這種現象與耶穌基督自我披露: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十一29-30)是完全不一樣的。
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又是指著哪些狀況呢?廿三章5節就接櫫: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穗子做長了。在當時法利賽人所配戴經文盒,是出自舊約出埃及記十三章9節所吩咐的: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曾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與申命記六章6至8節: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這經文匣是由牛或羊皮所製的小匣子,其中放置有四段經文,分別是出埃及記十三章2至10節,出埃及記十三章11至16節,申命記六章4至9節,申命記十一章13至21節。
所穿之衣裳的穗子,則是延伸舊約之規定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上帝。(民十五,37-40)因此會在其中寫上經文,所以就需要加長衣裳的穗子,或加寬經文盒,藉此展示出全身到處都有經文,同時也方便讓所有身旁經過的猶太人一眼就看清楚,知道他們是多麼的虔誠,無論是在額上、手上,甚至是衣服細微處,都環繞著上帝的話語。
廿三章6-7節提到他們喜歡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歡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所謂的「首位」是指坐在主人之左右側之位置,而「高位」則是指面對著會眾的長老們的席位,是眾人可以窺見其敬虔之風貌。此外法利賽人喜歡被稱之為「拉比」,這是對他們尊敬之待遇,但他們卻聲稱應當受到比父母更大的尊敬,因為人的父母只給予他們普通肉體的生命,可是「拉比」卻給予他們永遠的生命,所以法利賽人甚至樂意被人稱為「父親」。
然而耶穌確認為:唯一有一位天父;唯一有一位師尊是基督: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廿三9-10)同時又在11節中指出:你們中間誰爲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爲卑;自卑的,必升爲高。耶穌一方面突顯法利賽人的裝腔作態與趨炎附勢;一方面提供正確的事奉態度。這也是馬太福音廿章中所記載,雅各與約翰沒有真正聽懂耶穌基督預言要上十字架的意義,所以透過母親來要求做高官、居高位的現象。而在此處經文中,又再次出現馬太福音結構中的重複性,廿章中耶穌告訴門徒: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廿26-27)而此處則是:你們中間誰爲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
基於此,筆者以為在華人的教會當中,有兩個很特別的現象。其一,是在教會裡,很難找到有信徒願意做執事,爲什麽會很困難呢?因爲信徒都知道,做執事是吃力不討好的事奉,不單要花錢出力,而且還要受責備。所以許多教會中,往往都需要牧師去千拜托、萬請求,好不容易才將一些會友拉出來服事。而另外有些會友,則以一個很屬靈的理由來拒絕,認為自己裝備與靈命不夠,只要在旁擔任幫補的角色就好,而不能承擔執事的託付。
另外一種現象,則是會友在幾次教會的執事提名之下,都沒有被選上,就自覺很沒有面子,被眾人所否定,於是就悄悄地離開教會。要不然就是已經做過教會執事之後,第二次卻沒有再被提名,或是提名卻未被選上,他很可能就成為教會中的頭痛人物。所以在華人的教會當中,提名選執事,真正是很難以自由民主的選舉方式進行。
對於前者的現象而言,是因為沒有瞭解到若是爲首的(作執事),其實就是要做眾人的僕人,所以遇到受他人指責,或吃力不討好的現象,都是必然的,而僕人也可以在事奉中,漸漸操練出來恩賜與才幹。而後者則是沒有瞭解到「爲首」既是做僕人,因此即便沒有執事的頭銜或身分,但還是可以投入在事奉中,成為一名沉默的僕人卻殷勤做主工。兩種現象,都是因為沒有真正掌握到耶穌的教導:你們中間誰爲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爲卑;自卑的,必升爲高。
筆者非常敬佩吳勇長老在教會中的事奉榜樣。吳長老剛開始在教會的事奉,並不是一名奮興佈道家,而是幫忙教會排椅子、擦桌子與洗地板這一類工作。多年以前,也曾聽聞早期在上海的聚會所信徒,他們事奉的見證也是值得學習的,當時這些在社會上地位極高的政府高官,或是銀行總經理的夫人,信主之後投入在教會裡的事奉,是打掃或洗厠所的工作,這種謙卑樂意服事的態度,才是做領袖的精神!
因此,若是成為領袖,有兩件須要注意的事情,
就是在事奉時不要怕挨駡,因爲是僕人之故;
也因爲是僕人的地位,所以不要去爭!
馬太福音廿三章13節至36節,耶穌是嚴厲地在責備法利賽人,且仔細地敘述其所製造的災禍。筆者將這些內容與結局,總結如下:
傳教 | 本末倒置之雙禍 | 廿三13–15 |
教導 | 顛倒輕重之雙禍 | 廿三16–24 |
行為 | 假仁假義之雙禍 | 廿三25–28 |
言語 | 言行不一的禍 | 廿三29–36 |
結局 | 歎息——機會難逢 | 廿三37–39 |
第一類,是屬於傳教方面的禍,意即是本末倒置的雙禍,
第二類,是他們在教導的禍,是顛倒輕重的內容,也是以雙禍出現。
這又突顯出馬太福音作者慣用的結構。在馬太福音十三章的七個比喻中,也是兩兩成對地出現,意即出現了三次的兩對:撒種的比喻與稗子的比喻是一對;麵酵與芥菜種也是一對;在田裡找到寶貝與找到珍珠又是一對,最後再以撒網的比喻做為結束。所以馬太福音所使用的三次且成雙地出現的比喻,然後再加一個警告,成為了「七」的結構。
相同地,在此段經文中,也可以看見耶穌對法利賽人指責中,對於其傳教方式,是有本末倒置之雙禍;在教導方面,是顛倒輕重之雙禍;行爲表現上,揭露其假仁假義之雙禍,最後法利賽人是言語不一的單獨之災禍。也同樣是「七」的結構。
然而,這個廿三章29至36節之言行不一的禍,其實是廿三章一開始之經文的延續,因爲耶穌對眾人與門徒講論中,就是指出法利賽人是言行不一,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爲;因爲他們能說,不能行。(廿三3)所以這段經文具有前後呼應的結構在其中,而中間夾著有六個「有禍了」,且是雙雙成對出現的架構形式。
傳教 本末倒置雙禍 廿三13–15
「法利賽人」在希臘文字根中,是有分別出來或分開之意,起初的用意是好的,要分別出來歸屬上帝。但在馬太福音中,對他們的形容常常是假冒為善(廿三13),而假冒為善一般認為就是虛偽,在希臘原文的意思是戴上面具或裝扮的意思。耶穌使用當時在希臘文化情境中「演員」的這個字,因為在當時猶太人生活中,對露天劇場中所上演之戲劇並不陌生,這些演員在舞台上戴著面具來表演,因此也就衍生出法利賽人是藉著掩飾而留下好印象。
廿三章13至15節指出:你們這假冒爲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爲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廿三13)這是指法利賽人將傳教門緊緊地關起來,也不讓他人進來。
第二個是:你們這假冒爲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爲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要加倍。(廿三15) 這是從反面敘述的另一種極端,前者是指責是因為他們不讓人進到天國來;此處則是指法利賽人到處去招攬與尋找人,可見法利賽人也做「宣教」工作!只可惜他們即便成為宣教士,卻是使跟隨者依循錯誤的教導,最後結果卻是變成了地獄之子。
其時法利賽人之的所作所為,是歷世歷代之信徒都可能重複的,而非單指這一特殊派別而已。但值得讀者注意與警惕的是,當信徒如此作的時候,卻在心態上卻還以為是屬乎上帝的,且為上帝大發熱心,反而失去真正之重點。
教導 顛倒輕重雙禍 廿三16–24
法利賽人在教導上,是顛倒輕重的錯誤。廿三章16節的經文,是需要多加以解釋,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麽;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此處所指的是法利賽人之「邏輯」,當時社會民情中,債主是不可能拿祭壇或其上之祭物去抵債,但可以說欠債者在聖殿所獻上的金子,與在祭壇上的祭物是他的。
這種思維或現象,其實在華人的民間宗教中並不陌生,甚至或許在教會中也曾出現過,只是未曾留意而已。換言之,若是向他人借了一筆數目龐大的金錢,最後卻導致是經濟崩盤而欠了一屁股的債。於是欠債者就去求神拜佛,希望可以蒙受保佑或祝福,進而有所轉機,接著就是奉獻金錢到許願的寺廟或是教會之中。然而到了要償還債務的時候,債主追討所欠的錢,欠債者卻推託而宣稱:我將金錢拿去寺廟或教堂裡奉獻了。所以債主就會追到寺廟或教堂中,去要求償還所欠的金錢,甚至以為欠債者真是豈有此理,他拿來奉獻的金錢,其實是虧欠他人的款項。
而當時在猶太人的聖殿中,確實有很多器物外表是包著金泊的,所以債主可以要求說:欠債者所奉獻的那些物品、金錢,或是奉獻用來包裹器物表面的那些金片,把它拿下來償還給我!法利賽人所教導的內容,就是在這種背景之下孕育而生,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麽;只是凡指著壇上的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廿三18)
換言之,要去證明奉獻的金子不是來路不明的,就如是欠債者奉獻的、偷來的,或拐騙來的,這件事情的真實性,是比其它普通的事物還重要,這就是法利賽人的邏輯。可見其對律法的鑽研,可以做到多精細,而且非常繁複。因為按法利賽人的邏輯是:債主不可能拿祭壇之物來還債;但可以說欠債人所獻的金子,和壇上的祭物是他的。
但是從另一角度而言,其實法利賽人是很「清楚」律法的要求,且很認真地實現律法。24節所說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指的是拉比會把一般飲用之酒加以過濾,以防不潔淨的昆蟲掉落,使酒成為不潔淨的,而這種行動正也表示著他們的認真執法。同樣地,何謂「安息日」?什麽動作叫做「作工」?法利賽人可以分析說明得很清楚與很仔細,甚至舉出各種的違規可能性,就如:安息日不可收割,因為這動作算是做工的一種,所以取巧者或者就不用「刀」去收割;而是用「手」來替代,所以法利賽人就連手的動作,也加以限制與禁止。
就在法利賽人如此縝密之邏輯下,以及清楚人性中的罪惡,是會如何去鑽漏洞,所以就更加精細的定下各式各樣的禮儀條文與禁令。因此,耶穌基督責備他們,即便處理到如此細緻之地步,卻失卻神所賜律法之真正精神與意義何在!此外,在廿三章24節中,主耶穌也特別借用亞蘭語中蠓蟲與駱駝(qalema’and gamela’)兩個字發音近似之現象,指出律法主義的可悲。
行為 假仁假義雙禍 廿三25–28
至於法利賽人在行為上出現假仁假義的雙禍,也是相同之現象,在23節指出:你們這假冒爲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爲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段經文是比較容易理解,但法利賽人爲何什麽東西,都要奉獻上十分之一呢?因爲怕販賣者忘記奉獻,所以即便是自己買回來的東西,也會先獻上十分之一。所謂的薄荷、茴香、芹菜,這些在當時並不算是什麽重要的主食,而只是日常飲食之中的香料或配菜,因此賣菜的農夫,也就有可能並沒有為此奉獻十分之一,法利賽人以為若買了沒有奉獻十分之一的東西回家,也就算是有罪了。所以他們在買來之後,也會為這些食材先奉獻上十分之一。
可是奉獻十分之一的真正意義與精神是什麽?「奉獻」之行動豈不是正在表明是按照上帝的話語去執行嗎?而上帝的話語中最重要的是什麽?因此,耶穌就以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廿三24) 來解釋法利賽人的現象。這句經文也必須回到當時社會背景之下才可以理解。當時猶太人所喝的酒,是酒精度數較低的酒而不是濃酒。但是在釀酒的過程中或器皿裡,很可能有飛蟲跑進去而死在裡面,假如喝酒時,不小心吃到飛蟲的屍體,也就算為是不不潔淨了。所以一般在喝酒之時,就會先把酒中可能出現雜質濾過之後再喝,避免遇到雜質或摻混。所以法利賽人藉著對酒品質之精細程度,來表示他們對「聖潔」的看重,也是如此的謹慎與細心。
所以,對於法利賽人之觀察,其實他們並非要刻意地口是心非或假仁假義,也不是行惡之壞人,而是在「自以為義」的虔誠之中,並認真的去事奉上帝,但結果卻演變成是假冒爲善。真正的危險與可怕之處也在於此,因為惡人之假冒爲善並沒有什麽可怕,反倒是一心向善的好,結果所作所為卻變成是假冒爲善,那才具有非常的危險性。
基於法利賽人的這種生命態度,耶穌以為他們是: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與放蕩,(廿三25)這句話主要是在指出其內外的不一致性,接著耶穌指責的話語就相當的沉重: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表好看,裡面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廿三27)在馬太福音當中,施洗約翰責備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也相當嚴厲,以為他們是毒蛇的種類,而在此處耶穌也是不留情面的斥責。
而今日教會所遇見的問題之一,就是可以在教會裡面如此的責備人嗎?就實際現狀而言,在華人的社會之中,嚴正地糾正錯誤是不受歡迎的。爲什麽不受歡迎呢?因爲聽眾會覺得被責備很沒面子,但事實上對方可能只是針對錯誤之處,加以提醒與糾正,並非謾罵。但在華人的文化中,就是比較無法接納這類言辭。
然而,在聖經的記載中,無論是新約或是舊約,確實都可以看見,舊約的先知、施洗約翰、主耶穌都是高聲疾呼地責備走岔路的百姓,同時所使用的言辭也是非常激烈的。這現象是華人文化與教會之中,比較不熟悉的,但卻是需要學習的功課。因爲有些人,若不使用震撼教育或較為激烈的言語,他們是不會醒悟的。再者,新舊約中先知所責備的對象是誰?首先針對的並不是一般的百姓,而是那些祭司、官長,以及宗教的領袖或教師。爲什麽這些人會先受責難?或是使用激進強烈的字眼?是因為他們對自己太有把握並且自信自傲。
同時,若在教會中要如此的責備人時,就要有心理準備,是需要附上代價的,甚至是被釘於十字架上,因為所有的先知都曾附上生命的代價。而耶穌基督一開始是先事奉,而後爭取到眾人對祂的認同,知道祂是在為上帝做工,傳講的是上帝的話語,遇見應該糾正與提醒的時候,祂也毫無隱瞞,直指人心的錯誤。
言語 言行不一的禍 廿三29–36
馬太福音廿三章29至34節指出:你們這假冒爲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爲你們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說:「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時候,必不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這就是你們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了。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所以我若差遣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裡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會堂裡鞭打,從這城追逼迫到那城。 這段描述的內容,好像是在陳述法利賽人是受其祖宗作惡的後果。但按36節之宣稱: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可見主要的原因,還是基於在實際層面上,他們也是如此行之結果!
而其中34節之內容,是在馬太福音記載中一節很特別的經文,同時也沒有出現在其它的福音書中,因為這裡所使用的名詞是很特別的,請注意耶穌指出: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裡來。此處所提及的是:先知、智慧人與文士,而與今日教會中較為熟悉的使徒、教師,牧師,卻都不在耶穌列舉之名單中。
其中特別是智慧人與文士,大概讀者可以理解是舊約有智慧人,但可能從未想過基督徒中也有「文士」!而此節經文是反映出在耶穌當代的會堂情况與稱謂,只是後來並不如此使用。而這節經文更重要的是指出:法利賽人照樣殺害這些人,然而他們卻還自義地說: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時候,必不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廿三30)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現今世界的思想潮流上,普遍存在著一種思維,就是若祖宗犯了罪,是會影響到後代的福禍與發展。舉一個比較科學的例子,若是政府要用六千億去買國防武器,這筆金額當然是出自政府的稅收,換言之,每位國民都需要承擔這筆費用,甚至是包括到後代子孫也在其中。更遑論若是一國領袖,因著錯誤行動而留下的影響,就如二次大戰之德國希特勒、日本軍閥、蘇俄的共產主義等等,這些所造成的結果是極其影響後代的。
在舊約聖經的記載中,上帝認定先祖有罪之時,即便後代子孫悔改了,也會在無形中受到某些罪惡的波及與影響。比如當巴比倫前來侵略時,是把整個以色列人都擄掠過去,而百姓當中就有但以理,但他卻是一位屬神良僕!所以,無論處事為人是好或壞,都會受到當時社會環境的衝擊。然而屬神子民卻擁有一個不一樣之處,就是即便他們歷經患難,卻在上帝的保守與施恩中度過,及或不然也可以平靜地面對。
當然,舊約也在歷史進展中另闢蹊徑,讓信眾看見的是即便先祖犯了罪,而且深刻地影響到後代,但若是後代的子孫,願意悔改認罪,這些遭遇的災禍,都將轉變為生命的祝福,這是屬乎上帝的子民,在依靠上帝的恩典中所得的實際經驗。
馬太福音廿三章35節敘述中提及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爲止。
此處所提及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要怎麽解釋呢?
至少是有三種解釋:
一,是「巴拉加」這名字是舊約歷代志下廿四章20-21節之耶何耶大的另外一個名字:那時,神的靈感動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他就站在上面對民說:神如此說:你們為何干犯耶和華的誡命,以致不得亨通呢?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所以他也離棄你們。眾民同心謀害撒迦利亞,就照王的吩咐,在耶和華殿的院內用石頭打死他。換言之,經文的意思是以為撒迦利亞乃是舊約的一位先知。而這位先知是在舊約的記錄中,是最後一位被殺的先知。
二,就是耶何耶大是撒迦利亞的祖父,因為在希伯來文的原文「兒子」字根中,也可以指向「後裔」,換言之,按希伯來文的慣用文法,是可以翻譯兒子、子孫或後裔。因此在馬太福音一章1節的家譜記載中,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若是直譯應該是:大衛的「兒子」,亞伯拉罕的「兒子」,所以和合本在經文中,以括弧中的小字加以說明:後裔,子孫,原文是兒子。當然,和合本的翻譯是按著時間秩序與作者的用意,才翻譯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但馬太福音作者是很刻意要介紹耶穌是誰——是大衛的兒子,是亞伯拉罕的兒子。所以廿三章35節經文中的「兒子」,不一定是直接承傳於父親;而可以是他的先祖。
三,也有可能是聖經在傳承過程中,出現了各種的抄本,其中在很古早的抄本中,就出現抄錯的版本而流傳至今。
就筆者的觀點而言,比較接受第一或第二種解釋的可能性。而第三種的說法,是有可能性的,因為在聖經中,確實發現早期的某些抄本中,是會出現抄錯的現象,但是即便抄錯了,也就一直沿襲著錯誤的內容。但讀者需要注意,古代的抄寫聖經之人或是文士,他們在抄寫的過程中,是非常盡忠與謹慎的,所以即便他們也發現經文中出現了錯誤,但都還是繼續保留住這些部分。所以反過來也讓讀者看見,現今所擁有之聖經抄本,絕大多數都是非常信實可靠的。
結局 歎息––––機會難逢 廿三37–39
馬太福音廿三章37節以降,是耶穌指出法利賽人按上述所教導的結局,這段內容應該與廿四章合併觀看之。因為廿三章37節至39節,是法利賽人假冒爲善的結局,同時又緊接著進入廿四章的1至2節,就進入預言耶路撒冷的聖殿被毀的事情,這是猶太人引以為傲之聖殿的結局。
所以讀者可以看見耶穌一方面將法利賽人的錯誤,毫不留情地的指出來,甚至是用蛇類、毒蛇之種的形容詞(33節),另一方面在廿三章37節,又指出: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這是聖經中非常著名的內容,和合本所給予的標題是:耶穌爲耶路撒冷哀哭。
一般世人對於「責備」之行動,往往會存在著一種現象,就是當事者責罵之後,深覺出了一口氣,於是心裡就舒坦多了,因為原先在心裡悶燒的怒火,終於有了宣洩的出口。然而舊約聖經中的先知,就如耶利米或何西阿等人,當他們在指責的時候,是可以很精闢透徹,且不留情面,但另一方面,他們心中其實對受責備者是充滿著愛。此處經文中的耶穌更是如此!所以廿三章37節中,耶穌在責備的同時,又充分表現出對耶路撒冷的摯愛。
而這種愛的表現,耶穌使用的比喻就是在火災的情境中,母雞是如何將小雞遮蓋在牠的身體之下,寧願以身擋火將自己燒死,卻讓小雞可以有存活下來的機會。這也正是耶穌基督對世人的愛。可惜「耶路撒冷」並沒有瞭解到這種思維,結果就導致耶路撒冷遭受毀滅:看哪,你們的家成爲荒場留給你們。(廿三38)然而這種光景會到什麽時候呢?耶穌說: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這句經文是引自詩篇一一八篇26節,而且在馬太福音廿一章中也曾出現過,就是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的過程中,眾人喊叫之內容!而在廿一章的記載中,那些喊叫的小孩子,卻被法利賽人提出強烈的抗議,可見法利賽人並沒真正讀懂或熟悉詩篇的內容。
所以在馬太福音廿三章37節至39節,業已宣告拒絕上帝的話語之可怕結局,而且揭露法利賽人對解經的堅持、自信與無知。法利賽人對所謂「聖經」的瞭解是自成一套,同時也相當有確信,然而當耶穌基督——上帝的救恩出現時,卻完全如同瞎眼的看不見,甚至是將耶穌殺害了。所以等候他們之結局,就是上帝會親自向他們追討與算帳!
2. 聖殿被毀 廿四1–2
上帝要處置法利賽人,是什麽時候會發生呢?馬太福音廿四章1節至2節就是處理這件事情。耶穌出了聖殿,正走的時候,門徒進前來,指著殿宇給他看。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嗎?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第二節的內容通常被視之為是耶穌一個很精準的預言,但是最近筆者看見在另一本著作中卻提及:猶太著名之歷史學家約瑟夫,曾在其著作中披露,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之時,其實還有一部分城墻是存留著的。今天若是去耶路撒冷旅遊,也可以看見耶路撒冷聞名的「哭墻」,其實就是當時聖殿之西牆,原是屬於耶路撒冷城墻的一部分。
筆者曾經聽過對這段經文的的解釋,是耶路撒冷真的每一塊石頭都不留在其上,然後也就如此地教導,完全是將這段經文以字面解經來處理。但就實際情況而言,這句經文所要表達的意義可能並非如此,而是要指出這是屬於一種很「徹底」的毀滅現象。
所以耶穌基督在此處所講的這句話,最好的解釋是將其視之為一種「誇飾」的語言來理解。而在馬太福音作者的記載中,耶穌基督採用誇張語言的教導方式,是有多處的記載,就如: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十九24)或是激烈的言辭: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五29-30)而使用這種言詞的表達法,就是要強調其造成影響之嚴重性。
因此,廿四章1至2節之經文中,耶穌所要表達的是猶太人引以為傲的聖殿,將遭受的毀滅,會是非常的徹底。從歷史的發展上,可以看見耶路撒冷的結局,至今兩千年過去了,而聖殿早已不復存在,今日的回教徒在其上,甚至是建築了岩石圓頂清真寺,的確是非常徹底的消失殆盡,因此若從這種角度來觀察,耶穌基督所說的這句話,確實也是符合字面描述之狀況。
筆者在此處要順道一提,就是在教會歷史的記載過程中,常常會出現錯誤的釋經與應用。在早期教會歷史中,因著羅馬皇帝皈依基督教而停止迫害,許多信徒失去了為主「殉道」的機會,因此曾一度以苦修方式來表達敬虔,此影響直到中世紀的修院主義。當時是真有人將自己閹割,或是苦虐身體,甚至在烈日下站在石柱上不吃不喝的苦修,這是基於他們認爲如此行,就是跟隨耶穌基督背十字架的最好明證。所以在苦修主義思維中,就認真地將耶穌基督所使用的誇飾或激進的語言,都從字面去理解並付諸行動。然而,耶穌基督所採用的語言教導與表達中,有時確實是會以此方法,但動機是藉此引起聽眾的注意,所以讀者不用全然都從字面解釋去理解與應用。
E. 末日與審判 廿四3~廿五 46
1. 末日的預言 廿四3–51
聖經和合本對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之內容,所給予的標題是:基督降臨的豫兆,而通常也會將這段落稱之為「橄欖山預言」,因爲在馬可福音十三章3節指出:耶穌在橄欖山上對聖殿而坐。換言之,是主耶穌坐在橄欖山上,然後看向耶路撒冷,因著祂在觀看的時候,與門徒之間有一段發問與回答的記載,因此就視之為橄欖山的預言,將時間當做是未來式的,指向耶穌基督的再來。
a.未來的事 廿四3-31
然而,按文脈而言,這段經文相當地複雜,因爲在同一段的經文之中,有些假設是當時猶太人的處境,有的則指向未來。就如廿四章16節指出: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然後在20節以為: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爲什麽不遇見冬天?這說法很可以理解,就是因爲冬天太冷了,若是要逃命,無疑是雪上加霜,可能會凍死。而「安息日」則是因爲猶太人要守安息日,因此就有特別規定,在安息日可以走多遠的路,因為無法走遠,所以若是要逃命,可能立刻就會被仇敵追上來了。
透過這種描述的語言,可以提供讀者看見,此處經文是具有當時猶太背景在其中,所以對於耶路撒冷的狀況,也就不純粹是指向將來的事情。然而,若從廿三章37節之經文的發展而言,耶穌業已預告耶路撒冷將要遭遇的景況,因此進入廿四章門徒所詢問的則是:請告訴我們,甚麽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麽預兆呢?(廿四3)什麽時候有這些事?就是指著廿三章37節至廿四章2節中耶穌所講的內容,特別是廿四章2節所言: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嗎?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裡磨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所以馬太福音在廿四章的記載內容中,顯然也有著未來性,意即耶路撒冷聖殿被毀滅的背景。
若是透過對觀福音書的相互參考,在路加福音廿一章之記載,就會更清楚的看見,耶穌基督所講的內容中,確實是有耶路撒冷被毀的含意在裡面。從路加福音廿一章5節開始,就講述得非常的明顯,其用語與馬太福音略有不同,路加福音指出:有人談論聖殿是用美石和供物妝飾的;耶穌就說:「論到你們所看見的這一切,將來日子到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路廿一5-6)然後在第7節:他們問他說:「夫子!什麽時候有這事呢?這事將到的時候有什麽預兆呢?」然後在20節指出:你們看見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就可知道它成荒場的日子近了。路加福音不像馬太福音所說的是耶穌降臨與世界的末了有些什麽預兆。路加福音提出的問題是:什麽時候有這事呢?那是「什麽事」?就是指耶路撒冷被毀的事件,然後在接續的20節就很明顯的指出——你們看見耶路撒冷被兵圍困。
所以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的這段經文中,是有兩個方向:一面是指出耶路撒冷將遭受毀滅;另一面則是提及耶穌基督的再來。至於耶路撒冷被毀與耶穌基督再來之間要如何去調協,目前在學者研究之間,各自有不同的解釋。
但就馬太福音的經文,是可以幫助讀者稍加瞭解,就如第十章23節提及:有人在這城裏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裏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另外就是在馬太福音十六章28節,耶穌以為: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裏。」這句話其實非常難以理解,因此也成為馬太福音難解的經文之一。假如這句經文,是指著耶穌基督再來的話,那就意謂著這句話並沒有實現,因爲十二門徒後來都相繼過世,但耶穌基督卻尚未再臨。
因此,所謂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是怎樣的「降臨」呢?有好幾種說法:
其中之一是以為在馬太福音十七章中的耶穌「登山變像」,就是讓門徒先看見一個影兒。
另一種解釋就是指向耶穌基督的「復活」,因為祂的復活,正是上帝為祂的伸冤,而且也表明主耶穌基督作王了!
此外,另有一種見解,就是認為這是指著耶路撒冷的「被毀」,而耶路撒冷的被毀滅,從某種意義而言,是可以表示耶穌基督再來之時是怎麽的情況。
筆者以為十六章28節這段經文的解釋,其實按上述所提之三種詮釋,彼此之間不需要有排他性,因爲這三者之間都是有關連性的。因為耶穌基督登山變像,是與祂的復活有一致性的;而耶路撒冷被毀,也是與耶穌基督復活連在一起的,這是上帝爲耶穌基督之伸冤,而其作法首先是讓耶穌基督復活;而後才是毀滅耶路撒冷。故此,三種解釋之間不一定要互相排除,而是讓讀者看見耶穌基督再臨的景况。
當然,還又另外一種講法,也曾在北美流行過,意即認為這段經文的解釋是在末世的時候,耶路撒冷將會再現,而聖殿也將會重建。所以此處的解釋完全是指向未來式的,指向聖殿的重建工作。但筆者以為此種說法太過勉强,因為如此解經的立場,就非常難以說明馬太福音十六章28所指的內容為何。
預兆 廿四3–14
「末日」到底是什麽時候會來臨呢?從聖經的角度而言,不能完全將之推向「未來」,如同系統神學中的末終論以為的最後那日。就事實狀況檢視之,在人類歷史的進展上,很多時候是可以一窺類似末日的那般景象,且不斷地出現在生活的周圍中。
馬太福音廿四章3節中門徒問耶穌:請告訴我們,甚麽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麽預兆呢?什麽時候會發生這些事情呢?又會有什麽預兆?因為問耶穌基督的是預兆,所以耶穌回答的也是「預兆」。
其一,祂指出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爲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迷惑許多人。(廿四4)這句經文意謂著「敵基督」會出現,所以當假基督出現時,就是一種預兆。
其二,是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 (廿四6)
其三,是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 (廿四7)因為末日還沒有到,所以這些現象只是剛剛「開始」。
然後會發生什麼呢?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裏,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廿四9-11)因著上述的種種現象,也因著彼此之間的陷害、恨惡而跌倒,同時門徒要受逼迫,並有假先知的出現迷惑眾人。同時,也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廿四12)所以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廿四13)然後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廿四14)

假若讀者對新約聖經十分的熟悉,則會發現在啓示錄第六章所描繪的情境是與此處經文相類似,就是約翰對揭開七印之描述:地上奪去太平,使人彼此相殺,有刀劍、饑荒、瘟疫,且地大震動,日頭變黑,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被殺之人的靈魂。然而馬太福音卻強調:當基督徒被殺害之時,福音卻是必須被傳揚出去!
所以這段經文聚焦在於福音傳遍天下的必要性,是不會受到任何災害所攔阻或影響。因此在面對華人文化時,是需要去加以省思的。其實所有世人——無論是在中國或歐美——都是怕死的,但是中國人面對死亡的處理方法,就是三十六計之走爲上策。因此看見災害將臨時,就不加思索地選擇是用逃躲的方式解決,絕對不會去面對災難。也基於這種民族性,因此在逼迫之中,直接就選擇去妥協。所以在傳福音的過程中,若遭遇攔阻或危難,往往就卻步不前,不會付上代價繼續去傳揚。
但是這段經文卻清楚接櫫,在末世將要來臨之前,是會發生各式各樣的災難,但是當這些災難出現之初,信徒不要以爲末日已經來臨,這只不過是「預兆」而已,換言之「末日」尚未來到。正因爲如此所以預兆的功用,就是要信徒更積極地把福音傳遍天下。
直至今日,基本上許多華人信徒都是生活在相對穩定、安全與舒適的環境中,但是要記得,假如有一天,世界局勢或生活環境改變了,基督徒應該採取與面對的決策,絕不是逃離,而是要積極努力地把福音傳遍。因為就教會歷史的發展沿革去觀察,其實也一種現象是相當值得注意的,意即每當意外或災難臨到之前,往往都是傳揚福音的最佳時機。以近代中國的教會歷史而言,一九二零年代正是一個傳福音的大好機會,而在那個年代中,倪柝聲、計志文和宋尚節等神僕,他們因著福音的緣故,幾乎走遍了整個中國,然後一九三七年第二次大戰就開打了!而二次大戰時,因著戰亂緣故,許多人逃往香港、臺灣,或是海外避難,結果卻是這些地方,成爲一個極肥沃的傳福音禾場,同時許多教會因此被建立起來。在當時的現象是只要有傳福音的地方,就會有人相信,反而出現莊稼多工人少的現象,傳福音的工人嚴重地缺乏。同樣地,在越南尚未被赤化之前,也曾有一段是非常好的傳福音時機。
所以在各個世代中是有這種提特之現象,就是災難將臨之前,是一個傳福音的最佳時間,因此,基督徒不應選擇躲逃災難的方式,而是留下來宣揚福音!
因此,從這個角度反省,筆者並不贊同所謂大規模的移民作法,曾經在台灣出現過「九五潤八」的預言,指出台海衝突將升溫,最後導致兵戎相見,於是在一九九五年,教會主動帶領信徒出走,去到容易取得身分之貝里斯或其它地方,而離開之理由或口號是要為教會保存「餘種」。但實際上這種做法,正是違反馬太福音在此處之經文教導。越是災難來臨時,或者末世尚未臨近之前,是基督徒傳揚福音的最好契機。而且按馬太福音所言,若未將福音傳遍天下,末日是還不會到來的。
從第一世紀至第二世紀的歷史沿革而言,當耶穌基督如此宣講,之後的宗教領袖與羅馬政府也是真的將祂殺害了,然後一群假基督也來到信徒中間,出現了很多人因著迷惑而跟隨之情況。而在第一世紀的六十年代,為什麼耶路撒冷會被摧毀呢?就是因為猶太人之反抗,且跟隨著一位自認爲是彌賽亞救主的人。
而主後第二世紀,大約在一百卅二年至一百卅五年間,猶太人又再次地反抗,也是因為有假基督冒名起義,宣稱彌賽亞來到,上帝的救恩臨近,所以猶太人就跟隨著去反抗,結果兩次的抗爭都導致猶太人遭殃。第一次是聖殿完全被毀掉;第二次則是耶路撒冷城牆被拆毀,而且羅馬人不准猶太人在當地居住或進入。
現象 廿四15–28
所以不接受真的福音,反而相信假的預言,是會帶來可怕的災難。然而真正災難來臨時,會是怎樣的情況呢?馬太福音廿四章15節至28節所講述的內容,就是這種現象:
第一個現象: 就是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廿四15)此處經文需要透過但以理書的背景來加以理解,是指著外邦人將進入聖殿當中,並把聖殿視之為自己的王宮,同時用他們的君王來代替耶和華。換言之,就是以人來代替上帝,這也是「假基督」的現象。同樣地在啓示錄描述之中,也會看見假基督的現象,也是以人來取代上帝。
另有些學者按歷史軌跡,以為「行毀壞可憎」可以是指主後七十年之耶城被毀。當時有
一百萬居民喪生,且多死於飢荒,而進攻之軍旗上,有羅馬皇帝的肖像。另一種說法則
是以為祭祀外邦神明而再次污穢聖殿(?),就如同在主前一六八年,安提阿古‧皮法尼在
聖殿原先的燔祭壇上築壇獻豬,以祭祀宙斯之神,這對猶太教而言,的確是毀壞而可憎
的。此外,也有人認為指向的是日後之大災難,其以宗教的邪惡崇拜與污辱上帝為標
誌。
而在這個時候,信徒就要逃走了:在猶太的,應該逃到山上;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
裡的東西;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廿四16-18)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
的有禍了。(廿四19)因爲災禍都是忽然間來到的,所以若是在準備逃跑之前,想要先回
家去收拾所謂的「細軟」之物,然後才上路,根本就是不可能也來不及的事情。
爲什麽要逃到「山上」呢?因爲在山上有許多的洞穴,所以可以遮風避雨並躲藏在其中。這
描述也有其舊約的背景與風俗,因為當大衛被掃羅追殺的時候,他也是躲在隱基底的洞
穴之中。(撒上廿四1-3)今日所發現的死海古卷,原本也是放在山洞之中,被牧羊人尋獲
的。所以此處經文中指出要逃到山上,也就意謂著藏身在山洞之中,可以有活命的機
會。
但要注意,逃走的速度要非常快速,因爲災難是忽然間就來到的,可見逃離的時間非常
急促,若是一再地猶豫就會來不及。也基於此,逃亡時是非常慌張恐怖且膽戰心驚的,
所以耶穌指出,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因爲那時
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廿四20-21)
然而,在接下來的敘述中,就出現恩典了: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
救的;只是爲選民,那日子必减少了。(廿四22)上帝爲著祂的百姓之故,不會使這場災
難的過程與時間太長,可見在災難之中,仍有上帝的恩典!
第二個現象: 也是更為重要的,就是不要相信假基督,因此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是:「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爲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廿四23-24)藉此經文所描繪的,讀者必須要省察之能力,筆者並不反對靈恩現象,但是現今教會的靈恩現象中,是有其盲點存在,就是把所有的「現象」都視之為從上帝而來的。其實信徒必須知道並且能夠分辨,會行神蹟的不只是上帝或耶穌基督,此處經文中指出,就是連假基督、假先知也會行神蹟的。因此除了神蹟之外,還必須要聆聽其信息內容是否與聖經有一致性,否則很容易就會陷入迷惑當中,因爲只注重能神蹟之人,會誤以為他就是基督。所以注重靈恩現象的同時,必須要有正確真理並加以分辨,這是今日教會須要重視的問題。
任何靈恩現象,若不加以分辨而全盤接受,可能導致走向錯誤的困境。就如前面所提及
一九九五在臺灣教會出現的移民潮,就是一個歷史的教訓,若不在錯誤中記取教訓,繼
續不加以分辨的誤信、誤聽與盲從,只會帶來更大的災禍。
第三個現象: 是廿四章27節至28節所言: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這也是表達災禍的來臨是非常的迅速,同樣地,人子的來臨也是如此的快速。接下來經文指出: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那裡。(廿四28)這又是一句不容易解釋的經文。在一些註釋書中,對於經文中所提及之「鷹」,有很多種的解釋,基本上可以歸納為兩種解釋:一種是指向羅馬政府,因爲羅馬政府的旗幟上,是以鷹作為代表的。另一種解釋則是以為鷹是肉食性的禽鳥,其中有些鷹的特徵之一,就是喜歡吃腐肉,就是當牠們出現的時候,就意謂著在那個地方是有死屍的。所以這節經文真正要表達的是,在那個時候,會出現大規模的死亡現象,而這個解讀也是最符合路加福音十七章37節之記載。
再來 廿四29–31
綜合歸納馬太福音廿四章之預言脈絡,第一段落是告訴讀者,在尚未來臨前,有什麼預兆,事前會發生怎樣的情况,信徒應該做些什麽。第二段落則是處理末日真正來到時,除了有敵基督的出現;同時也是人子出現之時。第三段落主要是說明人子出現的時候,會是怎麽樣的情況。
而人子降臨是怎樣情況?在廿四章29節至31節描述是一個驚天動地的景況: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聲音,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換言之,人子降臨的時候,是會招聚祂的選民。就如22節所說的,只是爲選民,那日子必减少了。意即在這個期間,有些人是還活著的,所以到人子降臨的時候,祂要把這些選民都招聚來,意即這些人是得救了!
至於廿四章29節指出: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衆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這又類似於啟示錄中天使吹號的描述,是屬於形容末世的語言,而此處經文是要採取字義解釋法?還是象徵解釋法?而廿四章31節的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這是否指向聖徒被提?筆者在此不多加筆墨,主要是因爲經文本身,並沒有提供足够的綫索可加以說明或釐清,因此就需要藉助串珠的方式,參考其它處的經文,這是屬於系統神學「末世論」的課題,並非馬太福音此處所要聚焦之內容,因此請有興趣的讀者自行研究。
b.今日之責 廿四32-51
既然上述學習認知「末日」將會如何地迫近,所以在等候的日子中,馬太福音作者講述基督徒之責任。廿四章32節至35節指出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却不能廢去。
從「無花果」學比方,可以有兩種的解釋:
一是把它視之為象徵的解釋;一是也把它當成是象徵手法,但是卻指向以色列之復國。
所以若按第二種的解釋,就是看見以色列復國,就知道是末日快來了,這也正是所謂時代主義的解釋方式。
但按筆者觀點,以為「無花果」只是一種普通的比喻,也就是當猶太人看見許多災禍來到的時候——末世的預兆出現——就知道末日快來了。而是什麽時候會來呢?廿四章34節指出: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
這節經文會引發一連串的問題:
其一,「這世代」是指耶穌的世代嗎?
其二,成就之時,是所有的災難都要全部發生嗎?而這與第8節所提之是災難的「起頭」,是否有矛盾之處?
其實第8節指出這事災難的起頭,與此經文並無矛盾之處,因爲在這段落中,其實不只是提及災難的起頭,也說明在災難來臨時會是何種情況,意即耶穌基督再臨時之景況。
從馬太福音二十四章整篇的上下文中檢視,另根據路加福音廿一章的教導,可知這段經文之應驗,特別是在耶路撒冷被毀的這件事情上,在當世代是可以看見到的。所以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若是以此角度觀之則相當肯定的。同時,自耶穌被釘在十字架,直到耶路撒冷七十年的其間,不過是四十年之久,所以當代群眾中有許多應該都還活著。
問題在於筆者曾說過這段經文,不只是在講述耶路撒冷被毀;同時也是提及耶穌基督的「再來」。 而耶穌基督的再來與耶路撒冷的被毀之間,又有什麽樣的關係?在學者季納(Craig S. Keener)的著作《新約聖經背景註釋》中,特別是在577-578頁之間(台北,校園出版社),可以看見他提出有五種的解釋。他本身傾向於接受的是:耶路撒冷的被毀,其實是讓讀者知悉耶穌基督的再來與時候,因此等同於同一個預言。但同時他也說,耶路撒冷被毀一直到耶穌基督再來的這段時間,可以視之為是末日。換言之,從耶路撒冷被毀直到耶穌再來之前的這段期間,可以不斷地看見這種末日的預兆,而且會一再地重複出現。
筆者也比較接受這種說法,也就是以耶路撒冷被毀之預言方式,去理解末日之情况。這個預言是真實會發生的,但末日是比耶路撒冷被毀更加地嚴重而可畏。當然在歷史的進程中,其實在不同的時間點,也相似地一再出現。誠如在耶路撒冷當地的人,因著不接受福音,因著抗拒而殺害基督徒,結果上帝會給予這些人類似末世性的毀滅。同時也透過他們的遭遇,成為一種警告,藉著這樣的景況去拯救一些人。
警醒 廿四32–44
而在這段期間中,最重要的是什麽呢?是要警醒。
原因之一,是因爲有耶穌基督的再來,同時也就會出現假基督,導致信徒產生迷惑。
原因之二,是因為災難來臨之際,是非常的快速,若是稍微猶豫,或是想要回家拿重要財物就失去機會。所以是需要非常警醒的預備。
就是在這樣緊急的情况之中,馬太福音廿四章36節以下,耶穌基督借用挪亞時期的洪水災難,告訴讀者有關「那日子」的情况。在挪亞的時代中,洪水的來到是必然性的,即便是在無人相信,且嘲弄挪亞的情況下,而洪水卻是在毫無預警的忽然之間,猛然而快速地臨到,所以若無事先預備,頃刻之間根本無法防患,想要有所動作卻為時已晚!
所以廿四章40節至41節,就是在强調這觀點,「那日子」來得非常的快速,人們還在按日常生活工作的時候,就突然地發生了。當然有些學者是將40節至41節當做是一種「被提」的現象,但筆者認為在此處,是採用比喻的手法,說明就是在普通的日常工作之際,事情就無預警的發生了。
因此廿四章42節指出: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爲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而後就緊接著再以「晚間的賊」之比喻來加以說明。整個段落的重點就是末日的預兆是可以事先看見的,所以讀者絕不可以將末日預兆不當一回事,以爲世界上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就如國際間不斷出現種族衝突與戰爭的事情,同時因著氣候變遷,造成天災、地震越發頻繁,到處因著難民、戰爭與天災造成之饑荒現象等等,久而久之就完全失去儆醒,且視而不見,不當成是一種預兆。就在忽然之間,或是敵基督出現,或者是耶穌基督再來,一旦意識到的時候,都為時已晚。
所以,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要先做好「預備」的功夫。用智慧的眼光去檢視末世的預兆,是怎麽樣的情况,進而學習忠心、有見識與愛心,這就是警醒之態度。
忠心 廿四45–51
從馬太福音廿四章與廿五章中,可以看見除了警醒之外,還需要學習忠心地事奉,因此馬太福音作者又是用三個連續性的比喻,來表達警醒與忠心事奉的重要性。
二十四章45節至51節講述的是學習成為忠心且有見識的僕人。這位僕人必須是按時分糧,不能隨意毆打同伴;也不能放蕩地醉酒吃飯,否則主人來到的時候,將會按其行為受到獎懲。
透過經文的描述,提醒所有事奉主的僕人,要真正的將現今視之為就是末日。公元第二世紀後期之古羅馬皇帝及哲學家馬可˙奧勒留,就曾在其著作的《沉思錄》中提及:將每一天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來度過!換言之,這種態度就是在反應「忠心」的價值觀。
相信讀者也曾在教會中被詢問過,假如耶穌基督明天就來了,那麼今天你會做什麽?可能不同之人會給予不同之答案,改教時期有人詢問過馬丁路德這個問題,他的答案是什麽?繼續做我現在所正在做的事情!當然這答案也需要稍加解釋,做現在所做的事情,並不是懶散度日或苟且偷安,甚至毆打同伴,酗酒暴食,而是心中清楚知道,現在已經是活在末日將臨的中間,並且主耶穌與末世是隨時都可能會來臨,所以現在正是在過耶穌呼召你的生活;做耶穌基督要你做的事情!
2. 審判的比喻 廿五1-46
審判的比喻中,包括了十個童女的比喻,與按才幹接受託付的比喻,這兩個內容同時也都是在講述要怎樣迎接末日的臨到。然而在華人教會的教導與氛圍中,廿五章的內容卻與「一信得救,永遠得救」扯上了關係,所以筆者常感慨地指出,中國教會對因信稱義的真理,始終都沒有真正的清楚明白。
面對馬太福音廿五章內容,首先會提出的問題是31節至46節之經文,是否在討論靠行爲得救?特別是40節指出: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也就是若做在最小的兄弟身上,因為等同於是做在主身上,也就可以得救,這是否違反聖經因信稱義的道理?如果沒有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是否就不會得救?
十童女 廿五1–13
廿五章1節至13節的這段經文,是十童女的比喻,其結論是什麽?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爲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廿五13)可見十個童女的比喻重點在於「警醒」。
可惜的是教會往往在解經時,會把它處理的既複雜又瑣碎,例如:十個都是童女,為何有些預備了油;有些卻沒有?是否她們本來油燈中就已經有油?油就是聖靈,既然已經擁有聖靈,又為什麼會被趕出去?因此越解釋越複雜。主要原因是不瞭解這段經文的時代背景。
當時代猶太人娶妻的風俗,是相當有趣味性的,往往在訂婚之後,男方在工作中多了一件事情,就是要在他的父母房屋的旁邊,再蓋另一間新的房屋,讓他在娶妻之後共同居住。在當時的社會中,並不像今日的建築營造商,可以用錢請很多專業的工人與利用科技產物來蓋房屋。在當時的生活條件中,除了自己動手之外,就是靠親戚朋友的幫忙,同時還必須等待對方有空閒的時候才能出力幫忙。所以準備迎娶的男方,是需要等到這幢房子建築完成,才有辦法迎娶新娘進入婚姻中的。所以新郎什麽時候會來娶新娘,是不可預測的,不像現在的婚禮,新人可能早就開始著手計劃,然後很精確的訂好日期,發送請柬與預備婚宴場地。因此在當時猶太社會中,婚禮時間是很難預測的,因為蓋好房子的變數很多,有時受天氣的影響,有時又因人手不足工程延遲,有時是受建材缺貨的限制。
所以在十童女的比喻中,「新郎」什麽時候會出現?是有上述之背景在其中。而當時舉行婚禮的時間,通常是在黃昏的時候,在這種時刻來迎娶新娘,加上當時並沒有路燈設備,要怎麽解決呢?猶太人就是用較長木棍子,且在木棍的上邊,包著一些碎布,透過棉布澆上油之後,就如同火把一般,可以燒得持久些。相對的若是碎布沒有澆油,雖然也可以燒一陣子,但卻無法持續。倘若讀者不接受是「木棍」的解釋,而以為所用的是油燈,也是相同的情況,每個童女的油燈裡都有油,但若是等候的時間太久,油就會燒盡,所以也無法持續照明。
因此在這個比喻中,聰明的童女不單有木棍或油燈,還預備了裝油的器皿,並且額外多準備了一些油,這也是聰明與愚拙之間的差別。這是在猶太人娶親的婚宴習俗的背景與情况中,與「聖靈」是毫無關係的。
在此情況下接續發展,很明顯地聰明的童女,就被邀請進入婚筵當中;愚拙的則否。因爲尚未等到新郎來迎娶之際,愚拙的童女因著她們的油燈中的油將要燒光,卻沒有可以添加的,所以再回去預備油的同時,新郎業已來到,而婚禮開始舉行,就將門關起來了。
整個比喻所要强調的重點,就是在面對這種突然的狀況,必須要警醒且有所預備。
按才受託 廿五14–30
第二個比喻,是眾所熟悉的按才幹受托負。但是筆者要特別指出的是這個比喻中,那個領一千銀子的僕人,是完全「不瞭解」他的主人。
所以他對主人如何說呢?廿五章24節指出: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換言之,他的意思就是認為:我知道你很苛刻!而且是到一種沒有道理之程度。而這樣苛刻的主人,作為僕人當然是會害怕的。因此出於懼怕的原因,當時最聰明的方法,就是將珍寶或財物,把它埋在田裡面,最起碼是保住那些財物與珍寶。因此在馬太福音十三章中七個天國的比喻,其中就有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十三44)而此處經文中,這個僕人也就是採用當時之慣用作法,去到田間挖出一個洞,然後把一千銀子埋藏在裡面,這是當時認為最妥善的防盜法,而且埋下去之後,若是遭到失竊就沒有償還的責任。
因此,這個僕人真正的問題,是出自於完全不瞭解他的主人,只是一昧地覺得主人是苛刻的,又因著懼怕的原因所做出之決定。而主人對他的回應,表面上看起來是也真的很苛刻,因為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廿五26-27)這意謂著主人以為:倘若你知道我是如此苛刻,就更應該去最保險的投資,不是把它埋藏起來。
然而透過主人的回應,其實也就指出,僕人的的思維與行動,與他對主人之理解是大相逕庭的,既不合理又無邏輯性,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因爲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廿五29)這句話乍聽之下,又是很苛刻的行動。但換個角度,對於那未領五千銀子,又賺了五千銀子的僕人,現在再加上一千銀子,就變成了有一萬一千銀子。這其實是在彰顯出主人的慷慨。所以比喻之重點是在彰顯主人的慷慨;而不是指責他的為人苛刻。
所以「按才受託」的比喻中,是再一次讓讀者知道,上帝所要求的事奉品質,就是要忠心!因為在這個比喻中,最有意思的地方就是賺五千銀子與賺兩千銀子的僕人,所得到的主人之稱讚都是一樣的:「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廿五21、23)雖然僕人之恩賜才幹並不相同,因此所領受的銀子數目也就不同,但是他們所賺取的與其所領受的卻是相稱的,同時所得到的稱讚也是相同的!
因此比喻的重點,就是在鼓勵信徒去積極事奉,而且是要忠心的盡責。即便很多時候,事奉中有困難與問題,確實是出在於懼怕,導致信徒駐足不前,而癥結點可能就出在於不瞭解主耶穌基督的豐盛。
筆者還記得在十幾歲時初中階段,參加教會的少年團契,當時團契聚會人數,大約十至二十人之間,然而輔導就已經開始訓練大家講道。每個人以十五分鐘來操練與實習,講完之後,輔導就會給予評語,最後他指出:看見剛才有幾個人在講道的時候,從開始到結束,手都顫抖不停,其中之一就是筆者。而事實上,筆者不只是手在顫抖,是連雙脚也都不由自主的抖動,並且滿身是汗。這是筆者第一次的講道實習經驗。然而,即便是如此光景,在事奉的路上,卻是不斷經歷上帝的恩典,而且是足夠且超乎想像的豐富!
日後筆者從伯特利神學院畢業,剛出來事奉時,參與的教會裡有一位從大陸出來的女性老傳道人,有一次筆者去探望她,突然間她與筆者說了一句話,乍聽之下覺得有些莫名其妙。她說:「濟民弟兄,在事奉的路上,恩賜是可以增加的!」雖然她稱呼筆者為「弟兄」,但其實她的年紀是比筆者的母親還要年長些,而她之所以會講出這句話,大概是發現筆者向來很容易緊張的,也可能因為恩賜是有限的,所以語重心長地說出這句話。多年後筆者回頭省思,非常感謝這位老傳道人所給予的鼓勵。
誠然在事奉神之路途中,確實恩賜是可以逐漸加增的。越是積極努力地事奉神,神就越發給的多;越是駐足不敢事奉,就無法經驗祂的賜福。所以只怕不事奉;不怕事奉沒有果效!而且,從「量」的角度觀之,那領受二千的賺了一倍以後,還是只有四千,比起那領五千的還少,但若是從比例的角度檢索,每個人賺的都是百分之百;所得到的稱讚也都是一樣的!可見在事奉上,主耶穌所要求的是「忠心」而非數量;同時,祂全然不是惡僕眼中那種要求苛刻且無理之人。
山羊與綿羊 廿五31–46
面對第三個比喻,當然有些學者以為這是一個預言,而在性質上,也很容易將廿五章31節至46節之段落,視之為是「比喻」。這並非完全無理,因為經文本身確實是借用當時代牧羊的方法來傳遞信息:白天時將山羊和綿羊一起牧養,到了晚上卻將之分開,因為山羊怕冷;而綿羊喜愛新鮮的空氣。但是其真正的主題,是在講述「末日審判」,而且最重要的特質是「先知預言」。而在預言中當然就會採用所謂的「象徵性」的語言用詞,就藉著山羊和綿羊,分別代表不信與信主的世人。
但若要真正瞭解這段經文其的意義,首先就必須要注意到經文的二個要點。
第一, 「萬民」——在馬太福音中,是指向非信徒 (廿四9,14,廿五32,廿八18-20), 而「小子」在則是指的一般人所看不起的基督徒,特別是馬太福音十章與廿四章所描述的那些為著傳福音而遭受逼迫之人。
第二,在經文的描述中,左右雙方其實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麽?因而也無法知道所做之事的真正意義,這也正是整段經文中所要強調的重點之一。
廿五章35至36節,王對右邊的人指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回答的人同樣地把這段話再重複一下,說:「主啊,我們甚麽時候看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麽時候看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麽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廿五37-39)這是刻意地使用同樣的語言加以重複。
而後,王責備左邊的人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因爲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廿五41-43)然後他們也同樣的抗議,回應說:「主啊,我們甚麽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同樣地也是將事情再重複敘述一次。當然這一次描述,採用了文學技巧,因此在陳述上就顯得比較精簡。
就是在相同話語的重複中,進而得知原來做在最小的弟兄的身上,就是做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廿五40)但在雙方——無論是得稱讚的;或是受責備的都產生疑惑與回應,理由也都相同,意即:我們沒有看到你!基於此,整個故事的重點,就在於「我們甚麼時候見你」?也就因爲沒有看到王,所以去做的那些事情才顯得如此重要,若是每個人都清楚看見王,就有可能因著心知肚明,而會多加注意地刻意有所為!。
正是因為在毫無察覺,且並無意識到或看見王的情况中,每個人所做的任何一件事情,也就不是經過精心計算的,所以即便是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王也是紀念與悅納的!這故事表面上看似好像不是鼓勵信徒做大事,但其實是要說明,在事奉中連一件小事也值得注意,千萬不要因為事小而忽略或隨便。
歸納上述觀點,此段經文絕非是在說明「靠行爲得救」的內容,而是與馬太福音十八章所提及的相同——即便是最小的弟兄,都不可輕忽或得罪,因爲最小的弟兄都是屬神之人。你怎麽樣對待他;也就等於是怎樣對待神。信徒之所以能在最小的事情上忠心,就是因爲在事奉那位看不見的主!這也才是公羊與綿羊的比喻中最核心的思想。
所以此段落的主軸,等於又是再回頭敘述,等同於廿四章45節至51節所講述的內容:當主人不在的時候,僕人所做的每一件小事,對待最小的弟兄,都需要非常的慎重與忠心。因爲信徒生活的每個片刻,都是在事奉那位看不見的主。因此完全與因信稱義的真理不起任何衝突,同時也並非在提倡靠行爲稱義的觀念。
注意這段經文之核心觀念,是與馬太福音七章21節所講述的內容有一致性的: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因爲有一些信徒,即便口裡稱呼主啊,主啊,但在個人的生活上,卻完全沒有把主當一回事,而另外有些信徒則是認真地活出來,可見上帝對信徒之行爲是有所要求的,但卻不是靠行爲稱義。
從這個角度觀之,近代不少學者講述這段經文時,將重點放在社會關懷之上,這其實是值得檢討的。因為這段經文內容確實涵蓋了末日審判,而且聚焦於世人對福音的回應。但筆者所以為的應該是:當世人對主耶穌所傳的天國的福音,有所正面的回應之一,就必須將其表現在社會關懷的行動上。一個人若是接受福音且尊耶穌基督為主,就應當關心那些屬祂的小子,即使他所做的是事情,在某些人眼中以為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然而,做在小子們的身上,其實就是做在主身上!
筆者以為在華人教會之中,不少人解讀馬太福音廿四章時,常將重點放在「災禍」的現象上,所用的方法也比較是從系統神學的角度入手。但若是仔細就馬太福音廿四至廿五的內容觀察之,就會清楚發現馬太福音從廿四章3節至廿五章所講的內容,是緊接在主耶穌在廿三章37節至廿四章2節所說的。因此,在馬太福音廿三章37節至廿四章2 節這段落,主耶穌主要是聚焦於猶太宗教領袖拒絕祂所傳的福音,就必定會帶來神的審判,而引至耶路撒冷被毀滅。進入廿四章3節,主耶穌則是在回應祂的門徒所提出的問題,因而討論這「災禍」何時實現。倘若讀者注意主耶穌在廿四章4節至44節的這段內容,就會發現主耶穌一開始就著重的是門徒對「主再來」之心態,同時要他們謹慎,在結束時,則是明文指出此「日期」不可預測,顯出重要的應該是心態的問題,且要他們警醒和預備。
因此,在這段經文中,主耶穌主要是講述福音必須要傳遍天下,而廿四章45節之下,就開始談論「忠心事奉」之主題。再次讓讀者看見耶穌基督的重點,根本不在於「末日的兆頭」。在此大前題之下,主耶穌在廿五章31節至46節的話語,可謂是非常合理的結束。
III. 討論問題
第二十一章
生活應用問題:
1.聖殿徒有堂皇壯觀的外表,裡面卻是塞滿了污穢。(太廿一12-13)基督徒當如何潔淨心靈的殿?
2.我們如何看待教會中會友發生的商業行為?(太廿一12-13)
3.現今的社會看中外表勝過內在,從無花果樹的例子中,基督徒該如何擁有真實的生命?
4.從兩個兒子的比喻中,基督徒應如何落實「遵行神的旨意」?
聖經難題彙編:
◎「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太廿一44),請問這段經文如何解釋?
第二十二章
生活應用問題:
1.從經文廿二37-40的教導,我們如何做到「愛人如己」?又如何克服在「愛人如己」上的真實困難?
2.根據經文廿二11-14,我們如何能「既被召又被選,而不會被丟棄在外面的黑暗裡」?
3.從經文廿二17-21應對今日基督徒的生活中,有什麼情況會與神的權柄相衝突?試舉例說明?如何用正確的態度來回應?什麼時候不能順服屬世的權柄?
4.耶穌在經文廿二15遭法利賽人巧言盤問與設計。今天我們在傳福音或生活中,遇到對我們的信仰挑釁發問的人時,我們要如何應對?
聖經難題彙編:
◎廿二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將來基督徒在天上時,原本在地上的夫妻還會互相認識嗎?那是怎樣的一種關係?
第二十三章
生活應用問題:
1.主耶穌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自己「能說不能行」、卻還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太廿三3-4)今日的傳道人當從這教訓中,如何提醒自己?
2.「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廿三12)我們可以從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自高」行為中,得到什麼實際的提醒(太廿三5-10)?
3.難道文士和法利賽人「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是錯的嗎?我們可以從主耶穌這段教訓裡學習到什麼?(太廿三23-24)
4.我們如何避免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只專注於他人可見的敬虔表現,卻任由內心充滿污穢?(太廿三25-28)
聖經難題彙編:
◎廿三36「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為什麼以色列人祖先所犯的罪,歸到這世代的人身上?這樣公平嗎?
第二十四章
生活應用問題:
1.天國來臨了嗎?耶穌再來與福音廣傳的相關性是什麼(太廿四14)?個人要如何使福音廣傳?
2.耶穌說祂來的日子沒有人知道,從挪亞、家主及善僕身上(太廿四36-51),基督徒當如何預備耶穌再來?目前在家庭、工作、教會中,你我可以如何預備主的再來?
3.太廿四6-14經文,在災害動盪中,基督徒如何面對這一切?
4.從善僕與惡僕的報應,來看主僕應如何扮演忠僕的角色?(太廿四45-51)
聖經難題彙編:
◎廿四34「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經文中「這世代」是指耶穌那一個時代嗎?「成就」是指所有的災難都完全發生嗎?第八節提到災難的起頭,是否有矛盾處?
二十五章
生活應用問題:
1.是否可以從十個童女的比喻中(vv.1-13),學習到如何預備自己迎接主的再來?
2.從按才幹受託付的比喻中(vv.14-30),如何知道自己恩賜有多少?做不夠會不會受刑罰?
3.耶穌稱讚的是良善和忠心,卻非聰明和成就(vv.21-23)。世俗對人的評價是否和耶穌一樣?你對「成功」的看法如何?
4.耶穌和「弟兄中最小的一個」認同(vv.35-40),和你有什麼關係?你的教會是否接納並看顧社會低下階層的信徒?還是以外貌取人?
聖經難題彙編:
◎vv.31-46是否在討論靠行為得救(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會得救),是否會違反聖經因信稱義的道理?(如果沒有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是否就不會得救?)
IV. 講道大綱
大人為何不讚美/耶穌為何不受歡迎?/宗教革命 太二一 1 - 22
準備報稅/向主負責任 太二五 14 – 30
對象微小、結局嚴重 太二五 31 - 46
大人為何不讚美/耶穌為何不受歡迎?/宗教革命 太二一 1 - 22
引言
耶穌很像革命份子 – Simon Maccabees 曾受過同樣的歡迎。
a.使用平凡的器皿
驢駒 – 橄欖山距耶三百呎
大衛 王上 1: 33
總統坐牛車進台北!
b. 消除神人的距離
欺壓的宗教制度
敬拜與禱告
c. 接納弱小的人物
煩死人與吵死人的人物
醫病
詩一一八再次在 23:39出現
d. 賜予禱告的大能
窮人無以為生
難以接納的應許
結語
回應: 歡迎, 歌唱!
準備報稅/向主負責任 太二五 14 – 30
引言
When time is tough and rough. Mt. 24
Confusion
Disappointment and giving up
I. 誰要事奉 ?
II. 為何事奉 ?
每人有恩典
五他連得 = 五千dinarii = 五千天工資
每人要交帳
懶 = 不負責任 (v. 25b 是你的錢, 拒絕責任)
與忠心對比 忠心是”立即”(第一時間) “工作”(有行動)
III. 有何要訣 ?
不要怕 – 若真的怕, 就該有行動
不要找藉口 – 不要”壞” ( 是主人沒良心!)
“ 忍心” = 全身彊硬, 傲慢無人性.
1. 主人苛 - 要求公道 25.18
“埋” – 當代的防盜方法。[後代拉比: 若有人收到訂金後立刻埋起來就沒有責任
(b. B.M. 42a)。 (J. Jeremias, Parables, p.50 n.19)]
按祂所賜 Vv.24-25
同樣的稱讚 (vv. 21, 23)
2. 本錢少 - 會賺錢
各有各做法
3. 有好處
享受主人的快樂
有Bonus V.29
對象微小、結局嚴重 太二五 31 - 46
引言
郵差怕狗咬 – 狗眼。
今生的行為決定了來生的命運。
不必審問,而是宣判。人子的宣判是己成的定局。
為什麼是這樣?
I. 公平的要求
列國 - 福音的對象,上下文應包括信主者(參24.9, 14; 28:18-20, 25.32)。
內容: 公平性 - 義人所做的,和惡人所沒有做的都是一樣的事。
表面上是非”宗教”事務 - 飲食無著、衣著單薄、虛弱多病、坐冤獄
會引起”連坐”的行動 - 坐冤。
主耶穌在世工作的特點 – 太十一 19憐憫與愛
對象: 社會”低層”的人, 不起眼的人。
II. 奇特的認同
被咒詛者的抗議: 從來沒有看見過主。我們的問題 – 看見了主就會特別一點!
小子在馬太福音十七至二十五章的重要性
基本問題: 如何對待主?
主的認同 – “我”。太十 40 - 42
看得見的弟兄是看不見的主。
III. 生命的表現
永火 – 為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好的 v.41。- 行為與魔鬼一樣。
有福者的抗議: ”何時?”
不是為積功德而做的行動,也不是在神面前邀功的行動。
‘我已做了神喜歡的事: 送麵包給饑餓的人, 送水給乾渴的人, 衣服給赤身裸體的
人….” (Egyptian Book of the Dead).
Contra the non-boasting question of the righteous in vv. 37-39.
結論
托爾斯泰對乞丐的行動。
所有資訊歡迎使用只須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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