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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隨筆: 律法或恩典一

  • Writer: 陳濟民
    陳濟民
  • Sep 23, 2025
  • 3 min read

馬太福音十九 1 –二十 16


馬太福音十九 1 –二十 16,是一個新的段落。使用了慣用的「過橋」公式: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十九1)。

耶穌要從加利利去到猶大,是「取道」約旦河東岸前往猶大地區去。這一次,耶穌是按照一般猶太人的習慣走法。

此段落主要是在講述什麽內容呢?是耶穌指出在天國中的人是怎麽樣的,而另外一個延伸之議題,是看見祂繼續與法利賽人討論「律法」的認知。由於經文相當長而且重要,我們要分两次分享。


醫治的福音 十九 1 – 2


這两節經文來表面上是一種公式性的話,卻是讓我們看到:在福音書的作者眼中,主耶穌的福音是醫治的福音。祂在第四章開始介紹主的事工,就是這樣說起; 敘述祂在加利利五餅二魚的神蹟之前也是這樣說; 如今講到祂最後上耶路撒冷,也是這樣說。祂事奉的對象又有什麼特點呢? 這是十九 1 – 廿 16 這段經文的功能。


還原的婚姻關係 十九3–9


此段落一開始是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因而與耶穌產生一場的對話。主要的原因是出於法利賽人所提出的問題: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十九3)

「離婚」這件事情,在當時是一個很普遍的事情。希律王不就是離婚的嗎?而且他還另娶了他弟弟的妻子(太十四4)。所以這其實也是一個敏感的政治問題。

耶穌的回答是告訴他們,上帝原先在「創造」時的心意並不是這樣: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太十九4-5)

耶穌的回答仍是環繞在上帝的旨意之中。值得注意的是,耶穌此處所使用的是摩西在創世記二章24節的經文。換言之,耶穌是使用摩西的話語來解釋對離婚的命令。法利賽聽見後,也是用摩西的話語來質問:摩西爲什麽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太十九7)耶穌的回答是:摩西因爲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十九8)真正的意思是,因爲百姓的心裡剛硬,所以摩西才吩咐這種類似「保護婦女」的條例。

按這種精神之延續,耶穌基督基本上也是不准許離婚的,唯一構成可以離婚的原因,是犯淫亂的緣故: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十九9)

按照馬太福音十八至十九章的整體性敘述,就可以知悉這段落之重點,並不是以為若發現對方有婚外情,就必須要立刻離婚。反而核心焦點在於要說明,在離婚之前必須要有一個處置之過程,同時還要進行「饒恕、挽回」的處理。所以這段經文,不可以「律法主義」的方式或心態來處理人倫情境,而是需要清楚理解耶穌在面對這段經文時,基本上不是以離婚爲其核心,這才是掌握到這段經文最基本的精神。


更難的天國生活? 十九10–12


耶穌對婚姻之精神,婚姻是嚴謹、委身到死亡終止,所以門徒聽完之後,當下反應是: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太十九10)而耶穌的回應是: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太十九11)換言之,耶穌並不認為應當不嫁不娶。不結婚者也有其需要面對的難處與問題。這段經文固然是提供「獨身」一個地位,卻是出於自願,而非用制度或律法來加以限制。因此同時是一個過橋,帶進做門徒之代價,並沒有開啟例外或方便之門,藉此說明跟隨耶穌是怎麼一回事。在祂看來,婚姻不僅是一男一女之間的事,而是神為人設立的社會制度。

神創造世界之時早己經表達了祂的心意,世人也必需認真遵守祂的法則。因此,在登山寶訓中,主耶穌也同樣說神國子民需要成全舊約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以下為筆者所著馬太福音十六:21~ 廿34的註釋,內容註釋, 相關討論問題與講道大綱。所有資訊歡迎使用只須註明出處. 讀者若有興趣知道更仔細的內容,可進一步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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