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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隨筆:從加利利到普世

  • Writer: 陳濟民
    陳濟民
  • Feb 10
  • 3 min read

馬太福音廿八:16-20


馬太福音廿八章16節至20節,敘述這次門徒真正是照著耶穌的吩咐,到加利利去了,並且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廿八11)此處經文提供了一個很特別的信息,就是耶穌在預言受難的時候,事先就已經跟門徒講好了,在祂復活之後,是約定好要在什麽地方見面!


門徒在約定之地看見耶穌之後,經文描述道: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但馬太福音作者在此處,卻又另外加上一句很奇特的註腳:然而還有人疑惑。(廿八17)但是無論是俯伏敬拜;或是疑惑也好,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廿八18)現在耶穌是真正的掌權了!


馬太福音廿八章中,很重要主題就是「宣教」,但爲什麽要往「普天下」去宣教呢?就是因為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已經賜給耶穌基督了!換言之,世界所有的地土,真正的主權是屬於耶穌基督的。也正因爲所有的權柄都賜給祂了,所以無論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傳福音之先,都必須有這最基本的信念。 基督徒在傳福音之時,其實就是去做「接管」的工作,因爲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是耶穌的,所以宣教所去的任何地方,就是將該地方真正變成是屬乎耶穌的!

基於上帝所賜權柄已經給了耶穌,馬太福音廿八章19節至20節不單說明;且是帶出主動的行動: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要去做什麽呢?在經文中最主要的動詞,是使天下萬民「作門徒」。而「去」這個動詞,在原文中是屬於分詞型態,當然這個分詞也可以把它視之為動詞來使用。基督徒的使命是去宣教,是要賺得未得著福音之人的靈魂。

宣教的主要目的,是使萬民作主的門徒。要使萬民作門徒的步驟是什麽呢?

第一,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且在施洗之前,就必須先要傳講悔改的福音,而後聽眾悔改了就爲他們施洗。

做門徒的第二個步驟是什麽呢?是凡主耶穌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意即傳福音之後要給予教導。若問馬太福音作者,要教導信徒什麽內容呢?馬太福音作者在經文中已經提供了五篇講章,做為耶穌的門徒訓練資料。意即馬太福音五章到七章、第十章、十三章、十八章與二十三章至二十五章之內容,對於有心教導的信徒而言,是非常寶貴的素材。

廿八章20節之最後一句,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在原文中是kai. ivdou.,也就是「並且,看哪!」,換言之耶穌的意思是:看啊,我會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所以筆者的解讀是以為此處乃是一個「保證」,而不是「應許」,

當基督徒在宣教的時候,要記得是耶穌一直與之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世界的「末了」,在馬太福音廿四章中,早已披露世界的末了將會有各式各樣的災難,但因為主耶穌與信徒同在的,所以在傳福音過程中,也就是一面竭力地傳福音;一面也享受祂的同在,也就是領受主耶穌基督的權柄與享受祂同在,且與信徒一起同工。

若是將馬太福音廿八章的最後這幾節經文,當做是宣教的策略,當然是可以的,也絕對不會錯,因爲這是聖經的記載。但往往教會的問題,是出在於只是抓住其中的一部分信息,而後就堅持並加以强調,好像只有這部分而已,然而此處經文中,將做門徒與耶穌基督的權柄連在一起的,也因爲彼此相連,所以「做門徒」才變成是有可能的,因爲是依靠耶穌基督的同在,而且是活在祂的恩典之中。


以下為筆者所著馬太福音廿六~廿八的註釋,內容註釋, 相關討論問題與講道大綱。所有資訊歡迎使用只須註明出處. 讀者若有興趣知道更仔細的內容,可進一步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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