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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隨筆: 必勝的信心

  • Writer: 陳濟民
    陳濟民
  • May 20, 2025
  • 3 min read

馬太福音十:26-42


面對到逼迫與毀謗,馬太福音十章26節至42節,就揭櫫勝過之秘訣。文本中出現多次「不要怕」之經文:26節不要怕他們;28節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31節再次强調你們不要懼怕


勇敢作見證 十26-33


爲什麽不要怕呢?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太十26-27)意謂著耶穌基督所做的事情,可以是私下的教導,但福音本身的內容並非少數人才可以知道的,更不是官府或家族可以禁止的,必須公開地宣揚。


相對的,真正要害怕的是什麼呢?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這才是真正值得害怕畏懼的。是誰呢?既珍惜世人生命;又掌控生殺大權的「天父」(十29)。馬太福音在此處呈現的手法,非常特別: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十30)麻雀最不值錢,天父依舊照顧,類比於人身體中最微不足道的頭髮,也都在上帝的看管之中,更何況是人的生命,但同時,這位大而可畏的上帝,卻也有權柄將人的身體(今生)與靈魂(來生)盡都毀滅。



背十架跟主 十34-39


馬太福音十章34節至39節,就指出另一種「死亡」——背十架跟從主,這是需要學習。而十章38節至39節之經文: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類似之經文在馬太十六章24節至25節,又再重複出現。這也意味著;有些信息是耶穌在四處傳道時,經常會提及的,所以是信息重點之重複。


接待者得賞 十40-42


馬太福音十章40節至42節,指出「接待者」是會獲得獎賞,藉此回應耶穌差派門突出去短宣中第三個重點「信徒的接待」。同時,也說明門徒出去傳福音,不是沒有效果;也不只有逼迫與苦難,還是會有人給予回應而相信耶穌的。


經文中所說的「接待」非常特別,是把一杯凉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十42)與接待耶穌基督、先知、義人的結果是一樣的,都會得到賞賜。所以接待那些處境非常落魄,被人逼到走投無路,甚至身無分文、一無所有的這種使者的,他們必然是會得著賞賜。接待這樣的使者,其實就是接待耶穌,更是接待差派耶穌來的。在當時社會背景下,所謂的「使徒」是指被差遣者就是代表差遣之主人,因此接待/拒絕被差遣者,就等於是是接待/拒絕主人。


另一個值得注意之處,是經文中將「先知」與「義人」並提(十41),此與馬太福音十三章17節提及: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也是將二者並提,而在五章十節至十二節:為義受逼迫的人,……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也看見是將「義」與「先知」並列。


所以,馬太福音第十章即便說明了門徒可能會遭遇到的逼迫與困境,但最後還是用比較正面的思維來做結束。耶穌在差派門徒的短宣前培訓,是一種非常實際的訓練,因爲若不是讓他們看清現實真相,門徒或許出去短宣時,還會帶著個人的憧憬與夢想,結果即至遭遇到之事實現況,完全不是腦海中的想像,將會導致回來之後充滿挫敗感與沮喪。所以耶穌基督在差派門徒出去之先,將正面的效果與負面的遭遇,都向門徒交待的非常清楚,並且在最後,調整正確的傳福音心態之下,再提供一個極其正面的教導與支持。


基本上,  無所畏懼地傳福音是一個門徒敬畏信靠神的行動。

以下為筆者所著馬太福音八 ~ 十一:1的註釋,內容註釋, 相關討論問題與講道大綱。所有資訊歡迎使用只須註明出處. 讀者若有興趣知道更仔細的內容,可進一步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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