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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隨筆: 主禱文

  • Writer: 陳濟民
    陳濟民
  • Feb 20, 2025
  • 4 min read

馬太福音六 9 - 15

主禱文是許多人熟識的經文。馬太福音的作者特別將它與假冒偽善的人的善行對比,讓我們可以從這個基本宗教行動看到一個人信仰的真假與深度。我們這次要做的只是提出其中的要點。


馬太福音六 9 - 15主禱文是許多人熟識的經文。馬太福音的作者特別將它與假冒偽善的人的善行對比,讓我們可以從這個基本宗教行動看到一個人信仰的真假與深度。我們這次要做的只是提出其中的要點。


禱告的對象


談到登山寶訓,歐美的教會自十九世紀以來就特別注意到其中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以上帝為父。主耶穌在主禱文中就是要我們清楚認識這個禱告的對象。在用詞上,馬太福音說的是:「我們的父, 那位在天上的」 (直譯)。要注意「在天上」這幾個字是與「在地上」比照,特指一個與「地」不一樣的範疇。在馬太第六章,主耶穌跟著就強調這位天上的父親與世上的父親不一樣,著實愛那些屬祂的人。也就是說: 這位天父是神聖而慈愛的神。到了馬太福音七章, 祂更是積極地鼓勵屬祂的人向神祈求, 因為祂必定比世界上的父親更樂意將好東西給自己的兒女。在六章十三節下半,主耶穌又指出: 「國度、權柄、榮耀」全是屬祂,完全與我們這些窮困又無能的禱告者不一樣。

    

禱告的內容 


談到禱告的內容,馬太福音的主禱文明顯分為二部份,每一部份又有三點:

I. 為神三願 六 9 – 10

爾名為聖

爾國降臨

爾旨得成


II. 為「阮」三求 六11 - 13

日用飲食

赦免罪債 

不遇試探//  救離兇惡


在這方面,有幾點值得注意。第一, 在第一大項「為神三願」之下,我們可以看到舊約以神為聖的教導與新約福音信息為我們提供了禱告的基本內容。主耶穌在六章三十三上半節也告訴我們:「要先求神的和祂的義」 。這是我們最終關心的事。 另一方面, 這三個心願在觀念上是彼此關連的。天國公民必定要尊主名為聖,而尊主名為聖也就是天國來臨的現象。同樣地,天國就是一個神旨通行無阻之處,而遵行神旨的結果也就是天國降臨。 在這一點,

主耶穌讓我們看到基督徒不是以禱告控制神明而滿足個人的欲望,而是在禱告中聽從天父的旨意。

第二, 在第二大項「為阮三求」之下, 我們同樣可以看到這三個祈求是以第一大項的心願有緊密的關係。特別值得注意的是:

主耶穌不要學生們為日用飲食而憂慮, 但卻要他們為這禱告。這是因為天國裡的生命含蓋物質的層面,卻又與世上的宗教不一樣,不局限於物質層面。

另一方面, 當主耶穌教導學生們為這些事禱告時,祂用的代名詞是「我們」 (台語是「阮」)。 這個用詞呈現出這些需要不僅是個人的事, 也是世人集體的需要。 而其他二個祈求更是指向神人之間和人與人之間的集體關係。


這也就帶進馬太福音主禱文中一個常被忽視的關懷點  - 談禱告就要談赦免罪債。在十二節, 馬太福音用的是希臘文 opheilema, 本來僅指一般金錢上的債務, 但主耶穌講的是亞蘭文,hoba  一詞同時可指債務和罪債, 而馬太福音在十四至十五節也表明主禱文中所說的債務是一種借喻 (因此路加十一章四節說是赦罪)。更重要的是: 通常絕大多數信徒沒有想到這句話的涵意應該是:上帝請祢赦免我,正如我也同樣地赦免別人。在主禱文之後,緊接著在14與15節就談論「饒恕」的經文: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經文本身是以「因為」一詞來開始;十六節之後的經文,更是又回到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假冒偽善之課題上,可見這兩節經文其實都是與禱告有所關連。耶穌用饒恕的生命能力與當時的作秀之時尚文化來做對比,其功能是在說明十二節。主耶穌要我們在禱告時清楚地宣告我們確實是遵行天父赦罪的命令的人, 不再活在他人欺壓之下,而成為像祂那樣愛罪人的兒女。 


總言之,耶穌是在以上帝爲核心,且以上帝的國爲真正聚焦所在的概念下,來規範倫理、道德與宗教關懷之價值中心。

主禱文是建立在神的本性和恩典之上,也反映出基督徒生活的基本特質。我們根據主所提供的模式禱告,絕對會附合祂的心意。

以下為筆者所著馬太福音四 12 ~ 七 29的註釋,內容註釋, 相關討論問題與講道大綱。所有資訊歡迎使用只須註明出處. 讀者若有興趣知道更仔細的內容,可進一步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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