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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課 救世的仁君與門徒:國度的來臨

  • Writer: 陳濟民
    陳濟民
  • Dec 17, 2025
  • 45 min read

馬太福音廿六1~廿八 20



所有資訊歡迎使用只須註明出處。



I. 結構


1.伏筆: 預言 廿六1–16

       a.耶穌預言 廿六1–2


       b.局部應驗(一): 猶太人計劃 廿六3–5


       c.馬利亞的行動 廿六6–13


       d.局部應驗(二): 猶大定意 廿六14–16


    2. 逾越節的羔羊 廿六17–30

       a.預備被賣 廿六17–19


      b.預言被賣 廿六20–25


     c.主動立約 廿六26–29

根據米示拿,與耶穌同時代的拉比迦瑪列也認為無酵餅指埃及的救贖。

喝血––––參撒下廿三13-17。

立約的血––––參出廿四8, 亞九9-11。


   主動出發 廿六30


3. 牧者被擊打 廿六31~廿七10

  a.耶穌預言 廿六31–35


       b. 應驗(一)客西馬尼:順服神旨、迎接被賣  廿六36–46


      c. 應驗(二) : 廿六47–56

猶大賣主 廿六47-50


放下刀劍 廿六51–56a


門徒四散 廿六 56b


      d. 應驗(三): 廿六57–75

同進院子 廿六57-58


公會受審: 靜默與宣告 廿六59-68

人子––––參但七14。神為祂伸冤,將祂升高掌權。


彼得不認主 廿六69–75


e. 應驗(四): 廿七1–2

這段的故事在下一段,廿七11-54完成。但3-10節卻又是在回應耶穌在廿六章的

預言。

彼拉多從大權在握變成傀儡,為的是怕暴動廿七1-2, 15, 17, 21。   


f. 應驗(五): 廿七3–10

回應廿六24。



1. 無罪者的鮮血 廿七11–26

a.主審者的驚訝 廿七11–14


b.彼拉多的善意 廿七15–18


c.猶太人的選擇 廿七19–26


2. 猶太王被棄絕 廿七27–44

神的兒子受試探

a.羅馬兵的譏諷 廿七27–37

   羅馬兵的嘲弄 廿七27–31


   背十架的西門 廿七32


   猶太王的罪狀 廿七32–37


b.猶大人的譏諷 廿七38–44

   列在罪犯中 廿七38


   過路者的譏諷 廿七39-40


宗教領袖的譏諷 廿七41-43


   罪犯的譏諷 廿七44


3.十字架的果效 廿七45–54

   a.上帝的棄絕 廿七45-50

34節––––詩廿二23-25。主耶穌不是在求問,而是在伸訴。呼叫神表示對神的

信心。


   b.上帝的作為 廿七51–53

神對主耶穌呼求的回應。

地震––––神的審判的記號。珥三16,摩八9,鴻一5-6

復活––––參結卅七11-14,賽廿六 19,但十二2 。


  53節––––應是主復活才進城。


c.百夫長的認信 廿七54


1. 門徒的絕望 廿七55–61

約瑟的善後 廿七55-60


婦女的無助 廿七61


2. 偷屍的防範 廿七62–66


3. 復活的喜訊 廿八1–10

意外的事件 廿八1–3

婦女們的目的對比神的作為

地動、天開、移石、守護、天境


意外的驚喜     廿八4-7

衛兵的反應比對天使的安慰

天使的信息: 空墓找人無理,因有證據。vv. 5b-6a

快報喜訊去––––耶穌先去了加利利。v.7

天使的責任已完成


耶穌的證實 廿八8–10

意外的顯現

不僅敬拜,還要報訊給「我的弟兄『們』」––––他們要去加利利。

  到加利利––––牧人與羊合。太廿六32。


4. 公會的謊言 廿八11–15


5. 普世的使命 廿八16-20



II. 內容


A. 牧者立約 廿六 1~廿七10

筆者為馬太福音最後一大段落中,意即在廿六章1節至廿七章10節,筆者所下的標題是「牧者立約」。其中廿六章1節至16節的內容,馬太福音作者則是用伏筆——預言的方式來呈現。

1.伏筆: 預言 廿六1–16

a.耶穌預言 廿六1–2

廿六章1節至2節是耶穌所說之預言,而3節至5節則是第一個「局部」的應驗——猶

太人設計要殺害人子的計劃。其中,馬太福音作者有意將馬利亞的膏抹耶穌行動,與猶

太人要用詭計捉拿耶穌的計謀,做出一種強烈之對照。然後又緊接著再安排第二個局部

的應驗——意即猶大定意出賣耶穌。 

同時,馬太福音在此段落中,又呈現出作者之慣用語法,就是耶穌說完了這一切話,(廿

六1)這用語也正是另外一個段落開始的引言。這整段的內容是屬於耶穌所說「預言」形

式: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b.局部應驗(一): 猶太人計劃 廿六3–5

然而,按馬太福音作者之實際記載,卻是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

稱爲該亞法的院裡。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

怕民間生亂。」透過此處的描述,讓讀者看見此段對於殺害耶穌的「計劃」,與耶穌所

「預言」的內容似乎並不太一樣。因爲耶穌指出的是他們要在逾越節釘人子在十字架

上,但是祭司與長老卻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殺他,因爲怕民間會產生暴動現象。 

合理的推測是因爲在猶太人的逾越節期中,會有很多人從各地上去耶路撒冷過節,特別

是住在北邊加利利一帶的人會前往過節,而在此地區是有許多人跟隨耶穌的,因此若是

在此節期中對耶穌下手,在過節的百姓中間,會出現紛爭。 

所以筆者給此小段落的題目是「局部」的應驗,意即猶太人的計劃與耶穌的預言不完全

一樣;但還是有某部分是相同的,就是——耶穌將會受死! 


     c.馬利亞的行動 廿六6–13

在這樣的主題之下,來看耶穌在西門家中,有女人來膏抹耶穌的事件,就有非常特

殊之佈局。若按對觀福音書的相互補充,這名女子就是馬利亞,而她所做的事情,是非

常值得注意的。因爲在馬太福音廿六章12節的陳述中,耶穌以為: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

上是爲我安葬做的,可見馬利亞是把耶穌曾經說過的話,不單放在心上,進而產生行

動,以致於她將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耶穌特別為這個動作與安排,解釋是為祂的埋葬

工作所準備。 


然而,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廿六8)因此提出質疑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哩!這香膏可

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廿六8-9)換言之,門徒以為馬利亞用香膏抹耶穌,是一種浪費

的行為,然而耶穌卻說她做的是「一件美事」! 

門徒們的這種心態,就猶如某些基督徒以為應該將舉辦佈道會的龐大經費,用在社會福

利或賙濟窮人,甚至捐給水災或火災居民,不是更能顯出基督徒的愛心嗎?在此處馬利

亞得著耶穌稱讚的主要理由,是因爲此際耶穌將要受難,而馬利亞覺得耶穌值得她將生

平最貴重的東西,使用在耶穌基督的身上,這也是馬太福音作者所要表達的重點。

就「經濟價值」而言,門徒的反應似乎也沒有錯誤,但就耶穌而言,卻不是如此的理

解。這香膏當然可以賣到相當好的價錢,藉以賙濟窮人,可是耶穌又告訴他們說:因為

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廿六11)意即耶穌是比窮人更為看重的。 因

此,在廿六章13節中,耶穌就宣稱: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麽地方傳這

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


換言之,是將馬利亞所做的一切,視之為一種典範!而在這典範之中,基本上並非針對

需不需要從事賙濟窮人的服事,而是在扶助貧窮與耶穌之間,到底什麽是更為重要的?

若是以馬太福音作者的觀點而言,此處馬利亞所表現出來的行為,也正是十三章44節至

46節所言:看見田地裡有貴重珍寶或珍珠,然後就變賣了一切,爲要去得著這個寶貝的

那種人。 

就實際層面而言,這種態度與觀念,也與今日的社會救濟或服務,有著很重要的分界

線,假如再以馬太福音廿五章33節之分別綿羊與山羊的比喻而言,表面上也似乎是在講

社會服務,諸如有人餓了,你給他吃;有人渴了,你給他喝;有人作客旅,你留他住;

有人赤身露體,你給他穿;生病了,給予照料看顧;在監牢裡,來關懷探望。因此,在

教會歷史的發展中,有很多人是引用此段經文來支持社會服務與關懷。當然這段經文的

在應用上,是可以延伸到社會關懷的層面。但是更要注意的是,在這段山羊與綿羊的比

喻之中,「社會關懷」非此段內容之核心所在,而是——你對耶穌做了些什麽?因此,

同樣地的真理就再次顯明了,意即若爲著耶穌所做的,一切都值得!這也是此段經文中

最重要之意義。 

當然,社會上出現飢荒或是各種天災之救助,甚至教會的各類慈善行動等等,這必須要

在教會的年度規劃與財政的安排上,去整體考量與計劃的,但這卻是另外一件事情,因

為此處經文中,提供讀者真正要去反省與注意的,是在人生的每個計劃當中,到底是爲

什麽而去做?倘若積極地投入在社會關懷的工作中,卻沒有耶穌在其中,從聖經或屬靈

的角度來檢視,這一類的工作,實際上是所有世人都可以從事的工作。所以,問題不在

於怎麽有效率地使用金錢,而是在所有行動之背後,真正的目的是什麽! 


此外,在今日教會之中,另一種常出現的爭論是:建堂時要蓋多壯觀或豪華的禮拜堂?

是功能取向或是外觀重要?這往往是在建築禮拜堂的時候,開會商討卻爭論不休的議題

之一。有些人以為禮拜堂應該建築的既新穎又有特色,藉此成為吸引的地標,但有些人

就覺得禮拜堂不應該如此以「外貌」取向。更有些教會還規定服事人員,甚至是做禮拜

的時候,信徒應該如何穿著打扮,以表示尊重。然而即便各有其堅持的道理,但這類問

題其實並不值得去爭論,因為重要的是在這些現象背後之「目的」是爲著什麽?因此,

使徒保羅面對這種情形下,就在羅馬書十四章6節指出: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

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所以不需要彼此批評與爭論。 


在教會之中做執事的,在面對金錢之處置時,又應該是怎樣的態度呢?其實在教會事奉

中是需要建立團隊的共識,以及做出優先次序的規範。倘若不應該只是用這段經文來支

持任何一方的。因為這段經文除上述之重點外,另一個主要目的,就是用來與耶穌基督

被賣做出對比。換言之,馬太福音作者指出不只不出賣耶穌而已;更是應該願意爲著耶

穌而費心盡力。 


     d.局部應驗(二): 猶大定意 廿六14–16

接續馬太福音廿六章14節至16節,就是預言的第二個局部應驗,意即猶大以三十塊

錢將耶穌出賣了。其中之對比是在兩個出賣行動——祭司、長老與門徒猶大的中間,夾

著一位願意爲著耶穌而付上一切之馬利亞,而且她是真正將耶穌的死當成一回事,不只

是聽進心中而且是付諸行動。 

同時,馬太福音作者也特別以馬利亞的慷慨(廿六6-13),來對比於猶大的貪婪(廿六14-

16)。因為真哪噠香膏在當時之價格為三十兩銀子,也就相當於工人一年的工資;而猶大

賣主的三十塊錢,則是相當於一個奴隸的價值。


2. 逾越節的羔羊 廿六17–30

      a.預備被賣 廿六17–19

馬太福音廿六章17節至30節的段落中,筆者將之再分成四個小段落,而整段的主要

聚焦於耶穌基督就是逾越節的羔羊:第一段落是從17節至19節,描述耶穌預備被出賣;

第二段落是從20節至25節,又再次預言耶穌會被賣。 


b.預言被賣 廿六20–25

預言耶穌將被出賣,因此也就牽涉到「猶大」所扮演的角色之問題,意即系統神學

上所謂「預定論」之議題。在馬太福音廿六章24節就指出: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

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這句經文採用非常精簡的描

述,把這個「必定要」發生的事情,與人的責任都清楚地表明出來。 

換言之,人子是必定是要經過這樣的過程,而且早已在聖經中披露了。雖然中文和合本

聖經在「經上」的左側是有點點點的標示,表示這是翻譯時額外添加上去的,為了是讓

讀者閱讀經文時更加清楚,但此翻譯並沒有問題。經文中提及: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這如同在馬太福音十八章8節中,耶穌曾宣稱: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

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然而,即便是上帝預定了某件事情的發生,卻不表示做這件事情之人,就不需要為此而

付上責任或代價。按此段落的描述,或許有讀者以為出賣耶穌的事情,不一定非得是猶

大去做;也可以是別人去做。但就實際情況而言,筆者在翻閱約翰福音十三章的記載,

第一印象就是耶穌在猶大將要出賣祂之前,還是極力試著要挽回猶大不去做這件事情,

但令人遺憾的是並沒有成功的攔阻,藉此可以簡扼地說明:上帝的「預定」並不廢除人

的「責任」! 


c.主動立約 廿六26–29

馬太福音廿六章26節至29節之段落,是耶穌與門徒共進逾越節的筵席,意即設立

「主的晚餐」。而根據第二世紀之後,猶太人的經典「米示拿」中提及,與耶穌同時代的

一名拉比迦瑪列,他也認爲「無酵餅」是指著埃及的救贖。所以在設立的「主的晚餐」

中,把晚餐中之無酵餅當做救贖,這種看法並不是從耶穌開始的,至少在當時另外一名

拉比迦瑪列也是持有這種看法。 


而在27節至29節中,耶穌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

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

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所謂的喝葡萄汁,就是「喝立約的血」是什麽意思呢?在舊約聖經的撒母耳記下廿三章

13節至17節中記載著:收割的時候,有三十個勇士中的三個人下到亞杜蘭洞見大衛,非

利士的軍兵在利乏音谷安營。那時大衛在山寨,非利士人的防營在伯利恆,大衛渴想,

說:「甚願有人將伯利恆城門旁井裏的水打來給我喝。」這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

盤,從伯利恆城門旁的井裏打水,拿來奉給大衛;他卻不肯喝,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

說:「耶和華啊,這三個人冒死去打水,這水好像他們的血一般,我斷不敢喝。」如此,

大衛不肯喝。這是三個勇士所作的事。所以「喝血」基本上就是指向「生命」! 


在出埃及記廿四章8節與撒迦利亞九章9節至11節的經文中,也有很清楚的交代立約的血

之意義,此處就不再贅述。馬太福音在廿六章28節指出:這是我「立約」的血,換言

之,不只是說明這是耶穌的血,爲多人流出來的;更是要對焦於「立約」之上,所以筆

者給予這個段落的標題,就是「牧者的立約」。而這段經文之敘述,不單是指耶穌主動之

立約,而且是成全了馬太福音在第一章21節之預言: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之應許。 


主動出發 廿六30

廿六章30節描述門徒: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這是一節較短的經文,筆

者所給的題目是「主動的出發」。意即讀者可以從廿六章17節至30之整段經文中,看見耶

穌行動的畫面是:一方面耶穌被猶大出賣;但另一方面則是耶穌基督親自且主動要去完

成上帝所託付的工作。


3. 牧者被擊打 廿六31~廿七10

    a.耶穌預言 廿六31–35

馬太福音廿六章31節至廿七章10節,是另外的一個大段落,同時耶穌也進行另一次

的預言。這個預言的內容有兩層內容:

第一層面是: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廿六31)

第二個層面則是: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廿六32) 

廿六章32節之經文,在馬太福音中是非常特別的內容,因為進入廿八章10節時,將會再

次看見此經文之出現。而耶穌將現身於加利利,這有什麽特殊之處?其實此地正是耶穌

帶領門徒傳福音的首站!同時也需要回到馬太福音四章15節至16節去定義加利利——外

邦人之地:西布倫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約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那

坐在黑暗裏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然而耶穌當前的

境況,卻是因為牧人將被擊打,然後羊就分散四處。所以,馬太福音廿六章31節的上半

句就指出:今夜,你們爲我的緣故都要跌倒


彼得在面對耶穌如此的預言,他當下立即的反應是:衆人雖然爲你的緣故跌倒,我却永

不跌倒。(廿六33)這句話在原文的表達方式,是採取一種非常强烈的語氣,若按希臘文

直接翻譯就是:所有的人都會跌倒,我除外!

但耶穌在此之前所說的是「你們」都要跌倒,而且還是因為耶穌的緣故。因而,彼得的

反應是一開始是重複耶穌基督說過的內容,指出耶穌說的沒有錯,他們都要跌倒,但是

我絕對是個例外。然而,耶穌卻對彼得說,他也不例外,而且還是立刻會要這樣做,接

著彼得又馬上回應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廿六35)而在這段對話

之後,就看見耶穌的預言開始應驗了。

從廿六章31節至75節的結構中,馬太福音作者特寫耶穌一直是至死,都順服在上帝的旨

意當中,並且在祂的無聲之中,掌握著全局之發展,可透過下列表格看出:

經  節

內       容

備註

vv31-35  

預告——彼得不認主


vv 36-46

應驗一:客西馬尼園

中間穿插二門徒:

vv 47-56

應驗二:盜賣與捉拿——猶大

彼得、猶大之表現

vv 57-68

應驗三: 公會前受審


vv 69-75

應驗三:事實——彼得不認主


b. 應驗 (一)客西馬尼:順服神旨、迎接被賣  廿六36–46 

第一個應驗,就是廿六章36節至46節,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 

筆者有次在閱讀這段經文時,心中有很深的感觸,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去到客西馬尼

園,把其中的八位留下來,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裏,等我到那邊去禱告。(廿六

36) 然後另外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廿六37)所以這三人應該算是所謂的

「精英」份子。接著耶穌與他們繼續往前走,對他們的要求也就不太一樣,不單只是坐

在那裡,而且還要求與耶穌一同警醒:便對他們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

在這裏等候,和我一同警醒。」(廿六38) 

然而,事情繼續之發展是怎麼樣呢?這三位門徒卻是從頭睡到底。先前彼得與眾門徒都

還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廿六35)但事實上,就是與耶穌一同警

醒禱告,他們都沒有辦法勝任。

同時,在客西馬尼園中,又讓讀者看見什麽呢?就是主耶穌教導的禱文的內容,在祂的

生命中是怎樣地實現。讀者若去查考其它的注釋書,就會看見許多學者都指出,在這段

經文之中,耶穌的禱告中的幾個要素與主禱文的精神是一致的。第一,就是禱告的稱

呼:「父啊」,耶穌的禱告是稱上帝爲父;第二個是都有談論到「試探」;第三則是願祢的

旨意能够成就。

而在此處的段落中,另有一個特別之處,意即馬太福音作者不只是記載耶穌是在客西馬

尼園中的禱告;更是記載耶穌祂在禱告之中,其心靈深處之進展與過程。因為耶穌第一

次禱告時,是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同時又加上:然而,不要照

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廿六39) 而在第二次禱告的時候,耶穌所說的卻是:我父

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旨意成全。(廿六42)


換言之,這是讓讀者看見,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中,就在祂經歷死亡的路程之

中,事實上對死亡——與父之隔絕,並非沒有恐懼、戰兢與掙扎的。但是即便居處在這

種死亡的壓迫之下,祂需要依靠的是禱告,並在禱告之中去面對一切。所以筆者曾在講

道事奉中使用這段經文,而採用的題目就是「禱告與危機意識」。耶穌看見危機的來臨,

同時他以禱告去面對,反觀門徒,卻完全看不出危機的到來,所以就一直沈睡不醒。然

而至終無論是睡覺或是禱告,危機終將來臨,不同在於若是警醒禱告,危機靠近時或可

以順利過關,而缺乏禱告的結果,則是危機來到時,就如同門徒一般只能四散逃跑。

所以此處經文也揭櫫,在面對試探與危機之際「警醒」的重要性,一如在馬太福音廿四

章與廿五章中耶穌基督對門徒之要求。因為唯有在禱告之中,才能够真正得著力量,且

是可以克服死亡的這種深層恐懼。所以在馬太福音廿六章45節至46節的記載中,當耶穌

基督獲得真正力量之後,便說道:時候到了,人子被賣的罪人手裡了。起來!我們走

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這就是一種積極且主動地迎向死亡的能力。 


其中,在馬太福音廿六章45節,請注意中文和合本聖經,其實是有兩種的翻譯方式,45

節第一句經文是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但在聖經的小字裡指出「睡覺安歇吧」,

也可以翻譯為「睡覺安歇嗎?」主要是在原文中因著標點符號而出現的問題。所以,在

這種緊急關頭時,門徒卻還在昏沉睡覺,「客西馬尼」就成了耶穌預言之第一個應驗。


c.應驗(二) : 廿六47–56


猶大賣主 廿六47-50

馬太福音廿六章47節至56節的這段經文內容,是眾所熟悉的——耶穌被捕,猶大賣

主,同時也是耶穌預言第二個應驗。 


放下刀劍 廿六51–56a

馬太福音作者描述中指出: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廿六51)經文中並沒有清楚說明

這個人就是彼得,但在約翰福音書十八章10節則看見: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

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面對這樣衝突與緊張的場合,耶穌所給

予的答案是: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11因為凡動

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爲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

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麽應驗呢?(太廿六52-54)

耶穌在此處冷靜的處理與表現,是因為祂清楚知道整個事情可以有另外一種的發展與結

果,但是祂卻願意全然順服在天父的旨意與安排之下。因而此處經文也成為一些教派用

以支持「不抵抗」主義的重要經文。換言之,就是對方想要殺害你,然而你卻願意以及

允許他如此處置,而不用武力或其它方式去抵抗與反抗。當然,這段經文或許不應該延

伸應用到如此絕對之地步,因為這段經文是表明基督徒在遭受逼迫的情况時,武力或革

命之手段,不是唯一能用以去反抗或解决危機之方式。因此,在馬太福音廿六章56節又

再次强調: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爲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表明耶穌積極地順服在上帝旨

意之下。 


門徒四散 廿六 56b

因著耶穌的被捕,所以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這又是耶穌預言的另外一個應

驗。 


d.應驗(三): 廿六57–68

同進院子 廿六57-58

馬太福音廿六章57節至68節,是耶穌預言的第三個應驗,也就是彼得跟隨耶穌到院

子裡所發生的事件,其中需要加以解釋的是64節之記載,耶穌的回應是:你說的是。然

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這段

經文是引自舊約的但以理書。 

經文中所提及坐在權能者的右邊,按聖經神學的觀點而言,這是指著耶穌基督的「復

活」。透過耶穌的死裡復活,可以說是上帝爲耶穌基督「平反」了。但是也有學者是以這

節經文,是用來解釋馬太福音十六章28節中所說的現象:有人沒有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

子降臨在他的國裡


彼得不認主 廿六 69-75

彼得不認主的事是許多人熟識的。我們忽略的是: 在馬太福音,作者最主要的目的是

要突顯一件事,就是主耶穌所說的: 撃打牧人,羊就分散。與這有關的,是學生們根本沒

有能力與死亡的勢力對抗


e.應驗(四): 廿七1–2

所謂的第四個應驗,就是指廿七章1節至2節的內容,也就是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

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此際衆祭司與長老是下定

決心要將耶穌殺害,所以就把耶穌捆綁後,交給了巡撫彼拉多。在馬太福音廿六章5節經

文中還提及祭司們是開過會的,認爲在當節的時候,不可殺害耶穌,因為深恐民間會出

現暴亂。然而卻在此刻,他們還在過節的期間,卻改變的想法,同時也按照耶穌所講的

預言實現了。


f.應驗(五): 廿七3–10

耶穌所預言之第五,應驗在猶大出去吊死的事情上。在馬太福音廿七章1節至13節,

內容原是彼此相連的,而中間插入猶大吊死的結局(廿七3-10),是藉此突顯耶穌被賣,

是流無辜之人的血,因為祭司長知道自己是作什麼事。 

第8節所指的「血田」,按亞蘭文又叫亞革大馬,此地點是在欣嫩子谷附近,靠近該地方

與汲淪溪會合之處,原先是窯匠用來開採「黏土」之處。因此廿七章8節至9就指出:

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

所估定的,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此經文引自先知撒迦利亞書

十一章13節:耶和華吩咐我說:「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窯戶。」我便將這三十

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窯戶了。然而按此段之上下文與馬太福音所以為的「牧人與

君王」概念不相符合,所以就意義而言,馬太福音作者應當是引自耶利米書十九章1節至

13節之概念:因為將窯匠的瓦瓶打碎,乃是宣告「審判」的信息,是因為當時之猶太人

離棄神且去崇拜偶像,並且流無辜之人的血。而撒迦利亞的信息,也是以耶利米書為其

背景。

所以在筆者提供之大綱中,就指出這是回應廿六章24節所說的內容:人子必要去世,正

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B. 公義神子之死 廿七11 – 56


1.無罪者的鮮血 廿七11–26

接下來的一個大段落,是馬太福音廿七章11節至56節,是馬太福音中非常重要的段落之一,同時也是吳羅瑜先生之著作《義僕與君王》之書名由來,其中特別的指出——耶穌的死,是一名無罪者擔當有罪者之刑罰。所以在廿七章11節至26節的描述中,讓讀者清楚看見是怎樣流無罪者的鮮血。


a.主審者的驚訝 廿七11–14

在經文的描述中,主審者的驚訝乃在於耶穌即便是在冤枉無辜的情況下受審,祂卻

是選擇「沉默」,一句話都不說,而這種現象是與當今盛行的「抗爭」文化,採用截然不

同的回應路徑。

因此,值得注意的是若居處在抗爭的情境中,需要檢討與反省,是在爲自己利益抗爭

呢?還是聚焦於爲眾人著想?這是一個很需要去分辨「動機」的處境。有些基督徒的迷

思,是以為在事奉中,就一定不能够有冤枉或委屈,然而這卻是經常在教會中發生的事

實,所以若是因為在事奉中,發現有不公義的現象,覺得必須要去據理力爭,大概就很

難繼續事奉下去了,因為有可能會將大部分精力,都會耗費在抗爭的事情上,而不是在

服事中。 

基於此,基督徒必須要清楚明白「事奉」,是必須走一條背負十字架道路的,這現象在耶

穌基督身上是非常明顯地看見,所以祂成為所有事奉者之榜樣。同時也要謹記「罪惡」,

的確是實際存在於這個世界上,若要真正解决罪惡,按聖經所提出之方法,是唯有依靠

那位無罪者去替有罪者來代贖。

而這位無罪者代替犯罪者贖罪時,並非出於被強迫,透過馬太福音之記載,耶穌基督是

自願且主動的代贖,即便祂也經過客西馬尼園之掙扎,在祂三次的禱告中可以看見他的

心境轉換歷程。但在掙扎之後,他確定這是上帝的旨意,就坦然去接受且執行此行動。

而後就在受審的情况中,即便是有爭辯的機會,耶穌也沒有爲自己多說一句話,反而全

然接受這種不公義的結果。


b.彼拉多的善意 廿七15–18

透過馬太福音廿七章15節至18節的描述,事情的發展其實也頗具諷刺意味。也正是

面對一位無罪者卻冤屈受審的過程中,透過彼拉多的問話,可以窺見他試圖表達出善

意;同時也嘗試著要去拯救耶穌。

其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彼拉多與猶太人之間的對話,因為彼拉多按常例,每逢這個節

期,可以釋放一個囚犯,所以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哪一

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廿七17),要釋放哪一位?是由猶太

人自行做選擇。在古抄本中第17節有要選巴拉巴耶穌;還是要選稱為基督的耶穌?表示

彼拉多要眾人在兩個「耶穌」中選一個  


     c.猶太人的選擇 廿七19–26

馬太福音作者在審問耶穌過程中,廿七章19節插入: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

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其採

用倒述且解釋性經文,就是樣藉此突顯耶穌是義人;且是無罪之人!

再者也透過彼拉多的善意,在意次證明耶穌是無辜之人。因此,按馬太福音廿七章19節

至26節的記載,看見作者是將殺害耶穌基督的罪名,歸算在猶太人的身上。同時廿七章

21節中作者披露: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呢?」他們

說:「巴拉巴。」猶太人既然選擇了巴拉巴,彼拉多在毫無辦法之下,所以他反問:「

樣,那稱爲基督的耶穌我怎麽辦他呢?」他們都說:「把他釘十字架!」(廿七22)彼拉

多還想與他們做最後的爭取,於是說:「爲什麽呢?他做了什麽惡事呢?」他們便極力

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倒要生亂,就拿水在衆人面前

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廿七23-24)令人惋惜的是,猶

太人竟然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廿七25) 

此處值得省思的問題,是在當時的世代,若先祖犯了罪而要子孫去承受影響,這觀點是

普遍存在且接受的觀念。而今日則是在上帝的恩典中,提供信徒的是另一種現象與修

正,就是若犯罪而悔改之人,即便會經歷因犯罪而帶來的災難,但是這些經驗卻成爲他

們供養生命中的養分與益處;同時也可以成爲他人的祝福。 

此外,在這段落中也看見另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那位代表專制政權的彼拉多,反而是

在替耶穌講話,可惜他錯估形勢,因為百姓根本就不喜歡這位外來統治者的建議,而且

彼拉多也不得人心。讓筆者有相當的感觸是:很多時候當人所說出的話,當下其實並不

知道會產生何種的效果。就如同猶太人高喊著: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廿

七25)其實也並沒有真正地想清楚,這結果是他們承受不起的。而且嚴格來說,兩千年

歷史的進展中,猶太人都在承受著這個後果,因爲他們寧願選擇強盜;卻棄絕基督!所

以流義人之血的罪,直到如今猶太人都還在承受此後果。藉此可知,當人堅持在自己的

罪惡之中,其動機與結果是何等的恐怖與可怕。 


2.猶太王被棄絕 廿七27–44

神的兒子受試探


馬太福音廿七章27節至44節,筆者所給的標題是:猶太王被棄絕——神的兒子受試探。

面對這段聖經的內容,第一個衝擊的就是: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之後,環繞在祂身邊的

人,講出各式各樣的風凉話與挑釁的言語。 

然而耶穌的回應,一如在客西馬尼園被捕的時候一樣,祂是全然地接受,而在客西馬尼

園,彼得當時出於自衛,尚且拔出刀來抵抗,耶穌在十字架上卻是沉默且坦然地面對。

事實上,耶穌可以不必如此承受,祂可以禱告懇求天父,差派十二營多的天使來拯救,

但耶穌只是用禱告、信靠與交託的態度去面對。 


a.羅馬兵的譏諷 廿七27–37

也就是此種場景之下,耶穌一再地遭受到挑釁與譏諷,就如廿七章27節至31節的描

繪: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裏。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

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裏,跪在他

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戲

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而在39節至

40節馬太福音作者又敘述著:從那裏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

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上帝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耶穌

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嗎?祂絕對可以!但不一定要如此行。換言之,讀者需要思考一個

問題:即便你擁有此能力,但是卻不去使用時,這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b.猶大人的譏諷 廿七38–44

而後,馬太福音廿七章41節至42節說道: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

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

。此時譏笑他的角色,變成是祭司、文士與長老,這些都是因耶穌行神蹟,而決定要

除滅他之人,他們卻說:若耶穌行個神蹟——從十字架上走下來,就相信祂了;然後又

說:耶穌可以拯救別人;卻救不了自己!在馬太福音十六章之記載中,同樣地看見彼得

不能接受主耶穌將要被釘在十字架之預言,其基本問題也是因為他與世上其他人一樣,

在理念上無法接受一位「無能」的君王。

猶太教領袖所說的話,的確是一種極大的譏諷,因為耶穌是全然地倚靠上帝,也曾宣稱

祂是神的兒子,所以這群領袖們以為,上帝若是「喜悅」祂,現在可以施行拯救的工

難道說以前上帝愛耶穌,現在卻被上帝棄絕了這種情境就如同詩篇十三篇之作者

所呼喊的:和華啊,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要到永遠嗎?你掩面不顧我要到幾時呢?

我心裏籌算,終日愁苦,要到幾時呢?我的仇敵升高壓制我,要到幾時呢?這是所有受

苦者之相同的經驗。然而對耶穌而言,祂並非沒有能力;而是不願如此做!

在此處筆者需要多著墨一下,有些人往往覺得基督徒是軟弱或是好欺負的,但是耶穌在

十字架上,讓世人看見的是什麽?是最特殊的生命與能力!決不是耶穌好欺負,或是任

人無情地擺佈。所以基督徒最難的功課之一,就是即便有能力也清楚事實真相,但卻願

意接受不公義之對待。所以邊雲波弟兄所著的《給無名的傳道者》一書中,其所描述的

內容,就是這類的衝擊:


當黎明快要來臨的時候,

人世間便越顯得黝黑、艱難、幽暗;

但是,你卻這樣地說過:

「是自己底手甘心放下世上的享受;

是自己底腳甘心到苦難的道路上來奔走!」

「選中」這條不自由的道路並非出於無奈,

相反地卻正是大膽地使用了自己底「自由」

所以,

寧肯叫淚水一行行地向內心湧流,

遙望著各各他的山頂!就是至死——也絕不退後!

依靠主的人並非別無選擇,而是因為上帝在這裡,所以我堅持;也不是不能走回頭路,但是因爲上帝在那裡,所以決不回頭。這是需要極大之勇氣!

所以基督徒決不是因為沒有能力,所以只能讓別人欺負,而是即便有能力,卻因著順服

上帝而不還手,並且忍受著各種的誤解與辱駡。就如同耶穌默然無聲地被掛在十字架

上,這是需要更大的勇氣與更大的能力。基督徒在事奉上是需要去學習與經驗這種的生

命能力。反觀,很多時候基督徒因為受到諷刺或刺激,當對方宣判自己是不行或無能

時,就越發想要去證明,結果失敗也就在此等心態,因為對方輕易地將自己的血氣激發

出來,

真正在活在上帝的旨意中,是要去學習——我可以做,但是爲著上帝卻不去做!

馬太福音將耶穌是基督的兩面皆呈現出來;祂是神的兒子,大有能力與權柄;同時這位

上帝兒子又是溫柔與謙卑的,以體恤為其生活態度。


3.十字架的果效 廿七45–54

     a.上帝的棄絕 廿七45-50

  馬太福音廿七章45節至54節之段落中,當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說出:以利!以利!

拉馬撒巴各大尼,這句話是亞蘭文,其引用自詩篇廿二篇。而詩篇廿二篇是一篇受苦

詩,且是作者的真實感受。詩篇作者一開始就說道: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

我?為甚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詩廿二1)而耶穌不是已經知道,並且

定意要走向十字架的道路,這也正是神的旨意,但爲何祂還要說:我的神,我的神!爲

什麽離棄我?

筆者最近讀到對此經文的另一種解釋,是很有意思的。在詩篇廿二篇中,作者幾乎是從

頭到尾都在訴苦,就如在15節: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

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而後又在19節至21節時,作者又重複呼喊:耶和華啊,求你

不要遠離我!我的救主啊,求你快來幫助我!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刀劍,救我的生命脫

離犬類,救我脫離獅子的口;你已經應允我,使我脫離野牛的角。所以這首詩篇中,很

大的部分都是在向上帝祈求與訴苦。 

然而就在作者如此向上帝訴苦之際,他心中真正想要表達的是什麽呢?就是即便在這樣

的光景中,他並未遠離上帝,且還在堅持著他對上帝的信心!同理而言,當耶穌基督在

呼喊: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的時候,其實並不是真正感覺到上帝離棄他;而是

即便在這種艱難的時刻中,他還是深刻地感覺到必須要緊緊地依靠上帝。 


此外,這段經文也成爲在「三位一體」的神學討論上的難題之一。意即此處所描述的上

帝離棄了耶穌,這是否表示在十字架的那一刻,耶穌基督不再是神,或說耶穌只有人

性;沒有神性?因此也就引發了這類之神學討論。假如接受上述對詩篇廿二篇的瞭解與

詮釋,那麼這個神學問題也就迎刃而解决——重點在於

耶穌即便是在受苦的情境下,卻仍是繼續地仰望上帝,這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且引用詩篇廿二篇內容之真正精神。 

b.上帝的作為 廿七51–53

此外,馬太福音的特點之二,是廿七章50節所指出的: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

,而後馬太福音作者繼續描述道: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爲兩半,地也震動,

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

墓裡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

事,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廿七51-54)這段經文非常的特別。當然,

聖殿的幔子分成兩半,相信每位讀者都知道是什麽意義,意即聖殿中通往聖所與至聖所

之間的那一條路,已經被打通了!

然而,馬太福音作者接下來的敘述是什麽呢?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這很明顯是使用

上帝顯現時的言語。在聖經之中,往往透過大自然的震動,成為上帝顯現的特殊用語。

但更難解釋的則是52節至53節的描繪: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

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裏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這意謂著聖徒復活嗎?若

是,這又是怎樣的復活情況呢?他們要到哪裡去呢?會出現這類問題的原因,是基於系

統神學的教導中,認為已睡之基督徒的「復活」,是在耶穌基督的二次再來的時候,然後

死人復活、活人被提,進而身體復活,就永遠不死。

所以,在53節之經文描述中,已睡聖徒身體多有起來的,然後進入聖城,向許多人顯

現,這到底是不是系統神學中所指的復活呢?答案假如是,那就等於是在耶穌基督復活

之際,已經有些人跟著耶穌一起復活了,然後等到耶穌再來時,會有另外一些人也要復

活。按如此邏輯推論,所謂的聖徒「復活」是變成有兩次。 

但是讀者以為只有在耶穌基督二次再臨的時候,信徒的身體才會復活,那麼此處經文中

所描述的狀況,就應該類似於拉撒路復活的情況,意即他們雖然暫時顯現,但之後他們

還是會死亡,即便這段經文中,基本上並沒有提及他們之後會如何;也沒有說明他們的

身體是什麼狀況。 

然而這段經文中,最重要是在於指出耶穌基督雖然被釘死,但上帝卻爲他「平反」了!

不單如此,耶穌基督也真正成就其救贖的工作。除了通往上帝的道路被開通了;更是死

人得以復活!這是此處真正要聚焦之重點,至於細節是如何發展?因爲經文本身並沒有

清楚交待,所以無法有什麽確切答案。 


c.百夫長的認信 廿七54

也就是上述之現象,因而引發的是百夫長與一同看守耶穌的人,親眼看見地震並所

經歷的事情,就極其害怕的說:這真是上帝的兒子了!(廿七54)可見他們在耶穌基督

的復活事情上,成為真實的見證人——並且認信。所以此處記載是馬太福音中的高峰之

一,另一段則是耶穌在該撒利亞腓利比境內,彼得之認信。


C. 加利利的喜訊 廿七55~廿八20


1.門徒的絕望 廿七55–61

婦女的無助                  廿七61

因此,在接續的段落中,馬太福音廿七章55節至56節,成為一段重要之聯繫:有好

些婦女在那裏,遠遠地觀看;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他的。內中有抹大拉的馬

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這其中出現一種對

比情境,意即有好些婦女在那裡遠遠地觀看,與耶穌的十二個門徒相比,她們才是真正

跟隨耶穌到底之人,門徒卻是驚慌而四散逃掉了,但是這些婦女卻是跟隨耶穌,直到十

字架上。 

但是她們在那裡,卻只能遠遠的觀看,而後,這個主題會繼續在出現廿七章61節:有抹

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裡,對著墳墓坐著。她們「坐著」,到底是什麽意思呢?

基本上也可以說她們是坐著在那裡觀看。然後進入馬太福音廿八章1節就指出:安息日將

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婦女」的

主題,其實在馬太福音廿八章之段落中是非常清楚加以刻畫的,然而此主題其實在廿七

章中,就已經埋下伏筆。然而,埋下這伏筆之意圖是什麽呢?馬太福音作者是要告訴讀

者,耶穌的安葬是有見證人。

換言之,耶穌的「死亡」是有見證人,因為有些婦女是在那裡看著的,所以耶穌是「真

正」的死了。同時,耶穌的「埋葬」也是有見證人的,因為有人看見他被埋葬了,且安

置在墳墓之中。進而,耶穌的「復活」也是有見證人的。而且這三件重要的事情中,都

是相同的見證人——是同一群的婦女!這是在馬太福音的記載中,是一個很特別的重

點。 

在其它的對觀福音書中,大概看不見這樣的描述與安排。而在馬太福音中,作者就告訴

讀者,是「相同」的一群婦女,她們遠觀耶穌的死;眼見耶穌被埋葬;親看耶穌的復

活!


2.偷屍的防範 廿七62–66

有趣的是,在耶穌復活前插入兩個故事之描述:百夫長之宣信與婦人們之見證,是放在

耶穌受死之後;也可以是放在祂復活之前,其所要披露與強調的是:耶穌之死是「真正

的死」。然而對於祭司長與法利賽人之描述,則是他們不單要確定耶穌死了;而且還要確

定「祂不能復活」。

所以馬太福音作者,刻意安排描繪出另一條路線,意即當時的官府,為要確定耶穌已經

死且埋葬,並且防止有人偷屍體來冒稱祂復活,因此不單派兵丁嚴加看守,防制盜屍之

外,並且在耶穌復活之後,他們就賄賂買通了官兵,謊稱耶穌沒有復活。這現象出現在

廿七章62節至66節,另外也出現廿八章11節至15節的描述中。



3.復活的喜訊 廿八1–10

         意外的事件 廿八1–3

馬太福音作者在記載耶穌復活的事情上,是採用非常特別的筆法來敘述。首先給讀

者看見的,就是婦女們只能採取一種在旁邊看著的方式,她們沒有能力去解决耶穌受死

的問題。因此她們只能够遠遠的站著,看見耶穌斷氣,接著看著耶穌被埋葬,最後也只

能够坐在墳墓的對面去觀看。從頭到尾,她們毫無能力去解决任何的事情,只能安靜的

參與,坐在那裡看著。

進入馬太福音廿八章1節至2節,作者指出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

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

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在經文的記載中,這群婦女去到墳墓那裡,卻又是毫無能

力,因為石頭太沉重,她們不知道怎麽做,才能够將石頭挪開,忽然,地大震動;因為

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廿八2)她們在突然之間,看見上帝

的作爲顯現了。

 

 意外的驚喜     廿八4-7

而天使的顯現,若是用現代術語來陳述,就是所謂真正的看見「異象」或「神蹟」,

因為此處又是使用上帝降臨的語言:有天使的出現,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

。(廿八3)而此際天使顯現時的反應,在第4節就指出: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

戰,甚至和死人一樣。換言之,他們看見之景象之特殊,是幾乎可以將人嚇死的。然

而,有趣的現象是,馬太福音作者在記載耶穌復活的經過與情景,就只是輕描淡寫地點

到為止,並不像其它福音書中所描述的各種細節。

然後,馬太福音廿八章5節至7節就指出,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

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他的地

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裡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

要見他。 

筆者業已提及耶穌在預言自己將受害與彼得不認主時,就曾經吩咐:耶穌對他們說:「今

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但我復

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太廿六31-32)所以在馬太福音中處理「復活」的

主題,是以「傳福音」為主要信息。因此馬太福音作者就不多著墨於耶穌復活時的各種

細節,反而是聚焦於上帝有一個很大的行動——讓耶穌復活,之後則是要再次將祂的羊

群「聚集」回來,所以門徒首當要務,是要趕快將此大好信息傳揚出去! 


  耶穌的證實 廿八8–10

馬太福音中對於「耶穌復活」的信息,不只出現一次,除了是來自天使的宣告;再

次的出現時,則是耶穌向婦女的顯現。當耶穌向她們顯現時,馬太福音作者的描述是

然,耶穌遇見她們,說:「願你們平安!」她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廿八9)耶穌與

天使都同樣地說:不要害怕!(廿八5、10)然後對她們說: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

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廿八10)。意即將門徒聚集回來之後,就可以重新出發傳福

音去了,也基於此,馬太福音廿八章16節至20節也是以此重點做為結束。而將「復活」

與去加利利「傳福音」連繫起來(廿八7、10),是作者回應馬太福音第四章「成為外邦

人之光」之內容,(四15-16)所以在馬太福音記載中,耶穌復活之後幾乎沒有在耶路撒

冷顯現過。 

可見馬太福音在最後結尾之段落中,意即從耶穌受死——上十字架,而後復活之段落

中,與其它福音書的記載不同的原因,是在馬太福音作者的紀錄中,有他特別要強調的

信息與重點。筆者曾在傳講馬太福音廿八章1節至10節,特別是耶穌復活的信息時,所使

用的題目就是「絕望者的喜訊」!透過這幾位婦人:她們看見耶穌受死、被埋葬,而後

她們在安息日將盡的七日頭一天,去到墳墓那裡,然後就親眼看見上帝奇妙的作爲。

而上帝的作爲卻是要她們「去」,將耶穌基督復活之後所要做的,並且先往加利利去這件

事情,去告訴其他門徒。當然,細心的讀者也會注意在第10節,耶穌說的是:你們去告

訴我的「弟兄」! 


4.公會的謊言 廿八11–15

這一段是馬太福音獨特的記載,讓我們看到第一世紀就已經有两個不同的復活的故

事。對信主耶穌的人而言,主的復活是上帝在世上所行的神蹟,是他們不敢想像的事。

對不信的猶太人而言,復活是絕不可能 – 也不可以發生的事,而是耶穌的學生們所制造

的騙局,事實上卻是猶太宗教領袖所編造的故事,顯出不信的可悲。


5.普世的使命 廿八16-20

馬太福音廿八章16節至20節,敘述這次門徒真正是照著耶穌的吩咐,去到加利利去

了,並且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廿八

11)此處經文提供了一個很特別的信息,就是耶穌在預言受難的時候,事先就已經跟門

徒講好了,在祂復活之後,是約定好要在什麽地方見面! 

若是按此理解無誤,也難怪約翰與雅各他們並沒有聽見耶穌預言自己的死亡,反而是耶

穌要作王!(廿20-21)而門徒在約定之地看見耶穌之後,經文描述道:他們見了耶穌就

拜他,但馬太福音作者在此處,卻又另外加上一句很奇特的註腳:然而還有人疑惑。(廿

八17)但是無論是俯伏敬拜;或是疑惑也好,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

權柄都賜給我了。(廿八18)現在耶穌是真正的掌權了! 

筆者每次在傳講這段經文,特別是有關宣教信息時,總會語重心長地指出:教會傳講宣

教時,大多是從19節開始: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

給他們施洗。而這樣的說法是不完整的,因爲19節是「所以」,屬於是行動的部分,而在

「所以」之前,一定會有「原因」或「前提」,在此處這個前提又是非常重要的,意即: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這正如同有首聖詩描述的——這是天父世界!同時,

此信念也成為筆者事奉時一個很大的動力,就是必須要記住這是上帝世界。


馬太福音廿八章中,很重要主題就是「宣教」,但爲什麽要往「普天下」去宣教呢?就是

因為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已經賜給耶穌基督了!換言之,世界所有的地土,真正的

主權是屬於耶穌基督的。也正因爲所有的權柄都賜給祂了,所以無論在世界上任何地方

傳福音之先,都必須有這最基本的信念。 

所以筆者常以為基督徒在傳福音之時,其實就是去做「接管」的工作,因爲天上地下所

有的權柄都是耶穌的,所以宣教所去的任何地方,就是將該地方真正變成是屬乎耶穌

的。此外,在牧會中有時會遇見需要趕鬼的狀況,牧長通常第一時間在心裡的反應,會

是非常緊張或害怕的,但其實真是不需要恐慌的,因爲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已經賜給

耶穌了。引述約翰一書四章4節的經文:小子們哪,你們是屬上帝的,並且勝了他們;因

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確實對基督徒而言,能以擁有這樣的權柄,

其基於耶穌復活了,且上帝已經在這世界上,做成很奇妙的工作!


基於上帝所賜權柄已經給了耶穌,所以馬太福音廿八章19節至20節不單說明;且是帶出

主動的行動: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要去做什麽呢?在經文中最主要的動詞,是使天下萬民「作門徒」。而「去」這個動詞,

在原文中是屬於分詞型態,當然這個分詞也可以把它視之為動詞來使用。或許對華人而

言,是可以無孔不入的去到任何地方,而且很容易就適應而落地生根,可惜的是其主要

目的都是為了要賺錢。


然而,基督徒的使命則是去宣教,是要賺得未得著福音之人的靈魂。因此,必須要記住

能夠前去之原因,是天上地下所有權柄都賜給耶穌了,同時宣教的主要目的,是使萬民

作主的門徒。要使萬民作門徒的步驟是什麽呢?


第一,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且在施洗之前,就必須先要傳講悔改的福

音,而後聽眾悔改了就爲他們施洗。


做門徒的第二個步驟是什麽呢?是凡主耶穌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意即傳福音之

後要給予教導。

這也是過往二百年間,外國宣教士在中國傳福音時最失敗的地方。因爲他們看見當時在

中國的人口,已經有兩、三億人,而且還在不斷的成長之中,被這龐大的人口數目驚嚇

之餘,就深覺需要努力地傳福音,甚至有種怎麼傳都來不及的感覺,因為注意焦點都在

於廣傳福音之上,加上福音禾場的工人不足,因此往往在傳福音之後,就繼續前往下一

站,導致信主之後的跟進教導,可以說是非常的薄弱與缺乏。

也正因爲教導之不足,所以當時在中國形成了一個刻板印象,就是對基督教視之為是

「吃教」。主要原因在於當時宣教士,是以發送食物為福音的接觸點,因此有人信耶穌,

就是為了要得著許多的好處。在臺灣早期五零年代以先,民生經濟缺乏的情況下,反而

信主之人是可以擁有麵粉、奶粉等外來物資。所以基督教在當時社會上就被稱之為吃

教。這其實也是只傳福音卻忽略教導所産生的後果。當基督教被稱為吃教之後,基督徒

的形象就大打折扣且被人瞧不起,因此也造成一般人不容易接受福音之原因。


若問馬太福音作者,要教導信徒什麽內容呢?馬太福音作者在經文中已經提供了五篇講

章,做為耶穌的門徒訓練資料。意即馬太福音五章到七章、第十章、十三章、十八章與

二十三章至二十五章之內容,對於有心教導的信徒而言,是非常寶貴的素材。


廿八章20節之最後一句,筆者的解讀可能與一般信徒的想法不太一樣,因爲普遍會認

為: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是視之為當基督徒去傳福音時,就可以到享

受上帝的同在。但是在原文中是kai. ivdou.,也就是「並且,看哪!」,換言之耶穌的意

思是:看啊,我會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所以筆者的解讀是以為此處乃是一個

「保證」,而不是「應許」,意即並非要做到宣教與傳福音,且使眾人都作主門徒之後,

然後就可以享受耶穌的同在,反而是當基督徒在宣教的時候,要記得是耶穌一直與之同

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而世界的「末了」,在馬太福音廿四章中,早已披露世界的末了將會有各式各樣的災難,

但因為主耶穌與信徒同在的,所以在傳福音過程中,也就是一面竭力地傳福音;一面也

享受祂的同在,也就是領受主耶穌基督的權柄與享受祂同在,且與信徒一起同工。不要

誤以為若想要享受耶穌的同在,只必須要去傳福音。

若是將馬太福音廿八章的最後這幾節經文,當做是宣教的策略,當然是可以的,也絕對

不會錯,因爲這是聖經的記載。但往往教會的問題,是出在於只是抓住其中的一部分信

息,而後就堅持並加以强調,好像只有這部分而已,然而此處經文中,將做門徒與耶穌

基督的權柄連在一起的,也因爲彼此相連,所以「做門徒」才變成是有可能的,因爲是

依靠耶穌基督的同在,而且是活在祂的恩典之中。

若有信徒以為自己只會傳福音,卻不善於教導怎麽辦呢?這可以找一位善於教導者來彼

此配搭,並且一起事奉。因為傳揚福音是讓人做門徒,所以傳福音的行動與門徒訓練是

兩個既重要又是基礎的裝備。根據筆者之觀察,這幾年在臺灣的教會中,有一個很奇特

的現象,就是表信徒在面上很尊重上帝的話語,但若是教會舉辦聖經研討會或主日學教

導時,積極參與的人數卻不多。似乎一些信徒都假設,自己對聖經已經相當瞭解與熟悉

了,所以目前最所需要的並不是聖經的教導。但筆者卻以為真正最重要的,是先在聖經

上好好去扎根。同時,

教會一定要做傳福音的工作,並且要做跟進的門徒訓練。如此,才是真正成全了馬太福音的使命。 

請讀者必須謹記,馬太福音開宗明義就讓讀者看見——耶穌基督是承繼大衛王國的君

王;成全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且使人成為神國度中的選民!因此書卷之中充滿非常濃

厚的舊約氣氛,同時也經常引用舊約的經文加以佐證。而且在馬太福音第十章,甚至有

一段該書中獨有的記載,就是耶穌要求祂的門徒,僅僅是在「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中間

傳福音。當然,在馬太福音第一章中早已揭櫫,耶穌基督所要成就的,不僅是單單使流

落在外的猶太人回歸,建立與大衛王國完全一樣的國度而已,祂真正所要解決的是世人

最基本的問題——罪惡的存在。

在馬太福音的登山寶訓中,主耶穌則是正面地指出其所講述的國度,並非屬地之性質;

而是「神的國度」。在神國度中的子民,要活出像他們在天上的父親之屬性,且擁有愛外

邦的仇敵之生命力。因此,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三章中,是要求猶太人和他們的宗教

領袖,都必須悔改與受洗。進入第八章又指出有信心的「外邦人」,會在天國裡與亞伯拉

罕同席,不信的猶太人反而進不了神的國。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一章中,更是指出不信的猶太人,將會遭遇非常悲慘的結局。在廿

四章甚至預言猶太人引以為傲的宗教中心「聖殿」會被拆毀。這一切都讓讀者看見主耶

穌建所要立的天國,絕不是一個以猶太血統為本的地上帝國!

藉此也可以幫助讀者清楚明白,為什麼在馬太福音廿六至廿八章,這最後的一大段落

中,作者一再所要強調的重點,就是主耶穌要祂的門徒在其死與復活後,回到外邦人的

加利利重新出發,並且指出傳揚福音,就是要使「世人」都成為主耶穌的門徒。


馬太福音整篇書卷之核心清楚披露:

基於主耶穌所講的「天國」屬性,既不是世上的帝國,而福音之基本性質與內容,無論

在主耶穌死與復活之前或是之後,都未曾改變過,並且是符合舊約聖經所強調的基本精

神。不單如此,透過主耶穌的死與復活,神所應許的新約時代己經來臨!雖然猶太人在

其宗教領袖的領導下,抵擋與拒絕天國的福音,但上帝在祂的慈愛與憐憫下,業已使主

耶穌成為天國的君王,而且「天國的福音」也必須在世上各地廣傳!





III. 討論問題


第二十六章 

生活應用問題: 

1.在耶穌十字架前猶大和彼得都犯過,為何兩人的結局不一樣?(一人死;另一人卻被主呼召牧養群羊)在這樣的結局下,能帶給基督徒什麼省思或鑑戒?首先問一個問題,彼得會不會為了30塊錢出賣耶穌?




2.在事奉上如何不過份重視事工,以致於在我們生命中反而忽略了主耶穌?




3.太廿六24「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我們應如何看待我們活在世上機運,不負此生。



4.太六53你真的相信天父能為耶穌差遣十二營天使來嗎?



聖經難題彙編:

廿六21-22,25猶大賣主與預定論之關連。

第二十七章

生活應用問題:

1.猶大出賣耶穌,彼得三次不認主,為何之後兩人的結局不同(vv.3~5)?基督徒有時為了自己的利益,不堅持信仰原則,是否也與猶大類似?如何避免?



2. . 基督徒在受冤屈時,我們應該如何回應?(廿七11-14)



3.彼拉多明知耶穌是無罪的,仍妥協於群眾的壓力下,他雖洗手表明無辜,仍不能逃離聖經的責備(vv.18--26),我們可以從他身上學到什麼?



4.從群眾高喊「釘祂十字架」事件中(vv.18-26),如何應用在避免群眾所造成教會的紛爭混亂?



5.耶穌被釘十字架,面對祂身份所受的譏誚,為何默然而不有所作為(vv.38-44)?當我們面對挑臖時,從耶穌身上學到什麼?



6. 如果耶穌從十字架上下來,那些人真能信他嗎?(廿七39-42)

經難題彙編:

◎耶穌不是已知並定意走向十字架的道路(神的旨意),為何還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v.46)


◎廿七52-53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聖徒有復活嗎?是怎樣的復活呢?到那裡去?

第二十八章

生活應用問題

1.基督徒在面臨危難時,別人已經幫你設計解套方法,你要如何面對?




2.我們帶領人信主後,是否他就得到天國的護照了,我們就可以不理會他?



3.廿八16-17十一位門徒看到復活的耶穌拜他,但仍有人疑惑我們現在的基督徒沒有親眼看過耶穌,也常常在生活上會有許多的疑惑,我們該如何面對這些疑惑?



4.廿八15基督徒對小道消息應該如何面對?


聖經難題彙編:

耶穌死到復活並沒有三天三夜(實際是三日兩夜)和十二40人子在地裏要三日三夜有衝突,為何兩處會有不同的記載。


IV. 講道大綱


  1. 禱告與危機意識 太二六 36 - 46

  2. 弱者的見證 太二七 45 - 61

  3. 絕望者的喜訊 太二八 1 - 10

  4. 重新出發 Marching On 太二八 16 –20



  1. 禱告與危機意識 太二六 36 - 46


引言

落實主禱文。危機與警醒禱告。


  1. 世人面對的危機。

太16:21的預言 十架苦難的必需性

在本段經文: 吊詭的是: 這是神的旨意!

試探/迷惑 perismos – 太24: 9-13, 15-24。

耶穌的苦難和死亡是末世善惡之爭的開始。

在26.18,主耶穌曾將要來的苦難釋為時機,這裡進一步指出這時機猶大賣祂之時

三個門徒面臨的迷惑就是不認耶穌(31-35節)

危機的恐怖 v.38a. 

這試探超過一個人的肉體所能承受的: 肉身的痛苦及出賣。

26:38 – 詩42:4-5; 43:5。耶穌這時還要處理門徒的問題!

信徒末世的苦難亦是難以承受 (太24: 21-22)


  1. 世人肉體的軟弱。

人的意願與神的意願。v.39c.

26: 39 在馬太福音,耶穌的禱告有兩次的進展。

耶穌的軟弱

26.36 馬太的特點: 耶穌需要禱告!

26:40 耶穌也需要你與祂禱告!

例: (1)受難記 – R rated; 鞭傷之的意外。(2) 照顧病人的困難

   心靈與肉體(v.41) – 不是心身二分,而是人的兩面: 靈願意而肉體軟弱。

耶穌的話,雖然滿了同情,但並不表示他縱容門徒繼續打盹、入睡,他乃是以肉身

的軟弱為理由,策勵、警告門徒要糽醒精神。


  1. 勝過危機的方法

警醒26:38, 40-41

歷代以來,信徒都發現”心靈願意、肉體軟弱”乃是對他們逼真寫照,而心靈上的警

醒 (在未世預言曾出現太廿四42至43,廿五 13),恆久懇切的禱告,仍是處理這問題

的良方。

主禱文三次重現: “父” (v.39) ,”迷惑”(v.41),”你的旨意”(v.42)。

主的禱告不僅是求神救祂脫離死亡,亦是對神的委身。

禱告也有它的時機,錯過了,還是要面對危機。

26:45這一句若是不是問句 (見現代譯本的”你們還在睡覺、還在休息嗎?”),就是帶有

諷刺口吻的話。無論如何耶穌是表示,警醒禱告以免陷入誘惑的時機己過去了。


結語

危機都是突發的狀態,需要從神而來的智慧才能識破。

危機是我們信仰的考驗。

門徒現在不能跟隨耶穌一同以禱告迎接苦難,是他們將來經不起考驗之因。


  1. 弱者的見證 太二七 45 - 61


引言

清明春假與受難週。


I. 十架的諷刺。

1. 無能的神子

過路人 v.39-.40

與耶穌在世的誇口不對稱!

2. 泥菩薩過江?

首領 V. 41-42

與耶穌在世的行動不對稱

3. 神的愛子? 我才不信! Vv.43-44

與耶穌在世的誇口不對稱!

與神的性格不對稱!

同釘的強盜也這麼說! V.44

在苦難中的人也這麼說!

II. 死亡的權勢。

1. 耶穌都這麼禱告!

vv. 45-49

2. 亞利馬太的約瑟

Vv. 57-60

3. 婦女

看著 vv. 55-56

坐著 vv. 61

陪垂病人的感受: 自己真無用!

III. 上帝的作為

1. 地震

2. 幔子裂了

舊約時代的人一生也休想!

3. 死人復活

聖經難題

重點明顯

家庭教會的經歷.


  1. 絕望者的喜訊 太二八 1 - 10


引言

臥虎藏龍結局 – 大官女兒從山上跳下, 一片雲霧: 意願能成全嗎?


I. 故事沒有完。

  1. 悲劇結束?  27:57-61

  2. 絕無生機? 27:62-66

  3. 放棄了! 28:1

  4. 故事繼續 –言中事 28:7,10


II. 驚天動地的事。 28: 1-10

  1. 兵丁 – 怕死了 v. 4

  2. 婦女 - 又驚又喜 v. 8

  3. 信息 -  不要怕 v.5,10

  4. 為什麼? – 有一位神 


III. 真真假假的故事世界 – 另一個版本 28: 11-15

  1. 內容  vv. 13-14

死罪耶! 

  1. 有人信嗎?  V.15b

不信者的唯一出路

  1. 為什麼信?

錢! Vv. 12, 14, 15a

不信比信難!


  1. 重新出發 Marching On 太二八 16 –2


引言    Introduction

耶穌呼召門徒, 可是門徒都逃了! 但耶穌早知道, 重整隊伍後, 要重新出發

I. 根據: 耶穌是王 The Basis – Jesus is King!

命令   A command

Not just compassion


審判  Judgment coming


II. 內容 The Task 

去  Go 

華人不善冒險

做門訓  Make disciples

使萬民降服Obedience of the nations

施洗   Baptise – 假定了悔改 repentance presupposed.

教導  Teach

與太23: 15 相對Contra Mt. 23: 15  

耶穌教導些什麼   Jesus as teacher in Matthew

太五至七章, 十章, 十三章, 十八章, 二十三至二十五章


III. 應許: 看哪! The Promise - And Lo!

內涵 Content: 同在    Presence

耶穌降生的目的  Birth of Jesus  Mt. 1: 23 

時間 Duration: 直到世界的末了 End of the world 

有各種問題 Time of trouble in Mt. 24:


結語 Conclusion

一切都替我們想好了. 最好的工作.

保羅的例子: 徒18: 9-10, 23:11, 27: 23 – 24.


所有資訊歡迎使用只須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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